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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更新:2017-7-27 11:34|编辑:王忠义|浏览:2147|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7月4日,贞丰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王吉勇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专职常务副主任帅家刚对拟申报“贵州省2017年十佳法治文化阵地”命名表彰的者相镇纳孔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为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治文化,培育人民群众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意识、推进城市及农村法治化进程,7月4日,贞丰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王吉勇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专职常务副主任帅家刚对拟申报“贵州省2017年十佳法治文化阵地”命名表彰的者相镇纳孔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督察采用听取建设工作汇报、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展开。督查组组长王吉勇表示,纳孔村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地处三岔河旅游风景区的区位优势,融入“法治、平安、和谐”等法治元素,注重将法治宣传与历史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等结合起来,以典故、格言、警句、漫画、图片、故事等对法律法规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对于创建工作中的不足,督查组要求纳孔村要注意总结经验,提炼创建工作亮点,结合民族文化旅游、山地旅游、文物保护、易地扶贫安置等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打造好集农村风情、法治文化教育、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法治文化品牌,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和熏陶,切实提高宣传实效,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引领示范水平。

 

  据了解,纳孔村自2016年获得《贵州省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以来,结合党建扶贫·法治惠民工程、民族村寨旅游、山地旅游等工作内容,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及法治文化建设,以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途径积极有力开展创建工作,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得到显著提升,村民自治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效果显著,具有较大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帅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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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王忠义浏览:2147评论: 0 兴义之窗
  •   为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治文化,培育人民群众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意识、推进城市及农村法治化进程,7月4日,贞丰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王吉勇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专职常务副主任帅家刚对拟申报“贵州省2017年十佳法治文化阵地”命名表彰的者相镇纳孔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督察采用听取建设工作汇报、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展开。督查组组长王吉勇表示,纳孔村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地处三岔河旅游风景区的区位优势,融入“法治、平安、和谐”等法治元素,注重将法治宣传与历史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等结合起来,以典故、格言、警句、漫画、图片、故事等对法律法规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对于创建工作中的不足,督查组要求纳孔村要注意总结经验,提炼创建工作亮点,结合民族文化旅游、山地旅游、文物保护、易地扶贫安置等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打造好集农村风情、法治文化教育、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法治文化品牌,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和熏陶,切实提高宣传实效,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引领示范水平。

     

      据了解,纳孔村自2016年获得《贵州省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以来,结合党建扶贫·法治惠民工程、民族村寨旅游、山地旅游等工作内容,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及法治文化建设,以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途径积极有力开展创建工作,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得到显著提升,村民自治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效果显著,具有较大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帅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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