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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执法检查:让气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三农”服务

更新:2015-10-20 11:43|编辑:柏拉图|浏览:1199|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由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忠任组长,县人大农经委、法工委、民宗委等相关委室负责人及部门基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兴义之窗讯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由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忠任组长,县人大农经委、法工委、民宗委等相关委室负责人及部门基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简称《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简称《气象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气象法》、《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及《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单位部门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在开展检查中,检查组先后到县气象局、县工科局、县教育局园区、工业园区、印象荷城房开项目等单位和企业进行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相关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等,并在县气象局召开了集中检查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

  检查组在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认为,安龙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视察气象工作,特别是气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好各项气象防灾减灾的预警预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及生命财产安全及服务“三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检查,同时也指出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及企业的防雷减灾意识不够,安装防雷设施不主动、配合不好;二是在新建、改(扩)建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方面没有将防雷装置审核和验收意见作为建筑施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三是气象知识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防雷装置及防雷知识的社会知晓度不高;农村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还相对薄弱,重大气象灾害防御的气象管理工作体系跟不上,指导农村开展生产、生活和气象防灾减灾的信息及渠道有待加强等。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大对气象法律法规及气象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防雷减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畅通信息渠道,提高服务能力。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实现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进村、进户,努力提高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气象保障。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气象基础建设。着力抓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雷电灾害防御能力、科技和人才保障能力、突发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的建设。四是要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想办法解决“人影”炮点缺人缺资金的问题, 适当提高“人影”炮点人员报酬, 稳定“人影”队伍。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雷电安全管理和气象执法工作。县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中,要与县气象部门多勾通 、多协调,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以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气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三农”服务。(通讯员 胡连超 张利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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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义之窗讯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由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忠任组长,县人大农经委、法工委、民宗委等相关委室负责人及部门基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简称《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简称《气象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气象法》、《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及《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单位部门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在开展检查中,检查组先后到县气象局、县工科局、县教育局园区、工业园区、印象荷城房开项目等单位和企业进行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相关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等,并在县气象局召开了集中检查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

      检查组在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认为,安龙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视察气象工作,特别是气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好各项气象防灾减灾的预警预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及生命财产安全及服务“三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检查,同时也指出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及企业的防雷减灾意识不够,安装防雷设施不主动、配合不好;二是在新建、改(扩)建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方面没有将防雷装置审核和验收意见作为建筑施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三是气象知识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对防雷装置及防雷知识的社会知晓度不高;农村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还相对薄弱,重大气象灾害防御的气象管理工作体系跟不上,指导农村开展生产、生活和气象防灾减灾的信息及渠道有待加强等。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大对气象法律法规及气象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防雷减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畅通信息渠道,提高服务能力。要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实现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进村、进户,努力提高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气象保障。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气象基础建设。着力抓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雷电灾害防御能力、科技和人才保障能力、突发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的建设。四是要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想办法解决“人影”炮点缺人缺资金的问题, 适当提高“人影”炮点人员报酬, 稳定“人影”队伍。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雷电安全管理和气象执法工作。县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中,要与县气象部门多勾通 、多协调,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以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气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三农”服务。(通讯员 胡连超 张利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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