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义市工科局有关规定,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门面公开发布信息向全社会招租,有意竞租者请实地查看标的,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黄金公司
二、竞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的,作流标处理。
(二)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的,作流标处理。
(三)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四)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出租方代表向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
四、标的基本情况:
五、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电话联系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查看,以现场查看现状为准。
联 系 人:吕先生、陈先生: 18108598008 13518591139
标的位于:兴义市遵义路14号中央丽景建设项目1楼商铺
六、报名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7:00截止(节假、公休日除外)
(一)意向竞租方须到我公司财务室缴纳竞价保证金。
(二)凡有意竞租方: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名义报名: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竞价时间:临时通知
八、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租金可采取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和分年付清当年租金的方式缴纳,若采取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方式,五年租金总额为第一年中标价等额的5倍缴纳;若采取分年缴纳的方式,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后每年租金须在当年门面到期前1个月一次性付清。
(二)中标人在中标后反悔或在中标次日起三日内(遇周六、周日或节假日顺延)不到我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及相关税费者,我单位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另行招租,所收竞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三)未竞标成功方在交易结束,经发布结果公示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办理竞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退还)。(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公告发布:兴义之窗
兴义市黄金公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