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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举办培训会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更新:2015-9-21 14:28|编辑:李小宝|浏览:1203|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9月18日,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在该县第四中学报告厅举办2015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该县158所学校的食堂管理人员,各中学(含职高)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市监局及其各分局、教育局相关人员共 ...
  兴义之窗讯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9月18日,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在该县第四中学报告厅举办2015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该县158所学校的食堂管理人员,各中学(含职高)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市监局及其各分局、教育局相关人员共205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由该县食安办副主任、县市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波同志主持。刘波同志传达学习了县市监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市监通字〔2015〕62号),对举办这次培训会的重要性和意义做了强调,并就贯彻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校如何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如何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等提出了要求。该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应发同志对培训会进行总结时,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参训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三要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培训会上,该县市监局李永和同志从分析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入手,结合实际案例和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等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就学校供餐准入与安全责任、食堂建设与功能间设置要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职权和内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学校违法供餐应承担的责任、有关用语的含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县教育局王杰同志讲解了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有关具体操作内容。

  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更加规范了学校食堂管理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为提升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李永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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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举办培训会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 编辑:李小宝浏览:1203评论: 0 兴义之窗
  •   兴义之窗讯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和谐校园。9月18日,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在该县第四中学报告厅举办2015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该县158所学校的食堂管理人员,各中学(含职高)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市监局及其各分局、教育局相关人员共205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由该县食安办副主任、县市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波同志主持。刘波同志传达学习了县市监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市监通字〔2015〕62号),对举办这次培训会的重要性和意义做了强调,并就贯彻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校如何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如何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等提出了要求。该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应发同志对培训会进行总结时,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参训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三要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培训会上,该县市监局李永和同志从分析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入手,结合实际案例和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等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就学校供餐准入与安全责任、食堂建设与功能间设置要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职权和内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学校违法供餐应承担的责任、有关用语的含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县教育局王杰同志讲解了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有关具体操作内容。

      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更加规范了学校食堂管理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为提升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李永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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