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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更新:2015-8-10 14:10|编辑:刘若予|浏览:1178|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7月下旬,安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兴义之窗讯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7月下旬,安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显旷带队,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招堤、栖凤、钱相三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先后深入到了安龙县市场监管局的第三分局(龙广)、第二分局(普坪)和第一分局(招堤)和县局机关、县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及非法经营情况,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查看了市场监管的相关记录、台账,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消费者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建立情况以及所接到的消费者投诉、登记、处理等情况。向投诉人了解核实所投诉情况的办理结果和满意度情况。分别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及各个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汇报。并于8月5日组织召开了有部分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群众(消费者)代表、县市监局、县消费者协会和供电、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公司、自来水公司、市场经销商代表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与各参会企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提问和解答。县市监局和县消费者协会的同志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如何进行投诉,各企业如何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了宣传和讲解。参加会议的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共34人对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测评结果为:对市场监管局满意的27票,基本满意的6票,不满意的1票;对消费者协会满意的29票,基本满意的4票,不满意的1票。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的满意及基本满意率均达97%。

  在测评结束后,县人大副主任黄显旷代表执法检查组作了总结发言。黄显旷指出,从今天的座谈和测评结果来看,充分体现了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在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充分体现了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的信任。我们的一切工作好与否,就看群众满意不满意,我们的“维权”工作好与否,就得消费者说了算。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座谈会上同志们提出的问题,黄显旷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一,参加会议的各个企业和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天座谈会上同志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和答复,向消费者交上满意的答卷。第二,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要创新宣传方法,努力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面。除要用好原有宣传方法外,还要利用各种会议(特别是村组会议,群众会议)进行宣传,要选择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内容进行宣传,将投诉案件办理的结果进行宣传,努力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用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要强化监督检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要严惩不贷;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要将投诉、受理流程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积极作用, 让问题处理在萌芽、在基层。要加强自身建设和学习,要熟练掌握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用过硬的本领来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广大消费者也要认真学习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产品,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要做到相互监督,随时监督,共同营造一个诚信、文明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通讯员  胡连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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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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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显旷带队,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招堤、栖凤、钱相三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先后深入到了安龙县市场监管局的第三分局(龙广)、第二分局(普坪)和第一分局(招堤)和县局机关、县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及非法经营情况,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查看了市场监管的相关记录、台账,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消费者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建立情况以及所接到的消费者投诉、登记、处理等情况。向投诉人了解核实所投诉情况的办理结果和满意度情况。分别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及各个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汇报。并于8月5日组织召开了有部分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群众(消费者)代表、县市监局、县消费者协会和供电、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公司、自来水公司、市场经销商代表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与各参会企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提问和解答。县市监局和县消费者协会的同志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如何进行投诉,各企业如何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了宣传和讲解。参加会议的村组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共34人对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测评结果为:对市场监管局满意的27票,基本满意的6票,不满意的1票;对消费者协会满意的29票,基本满意的4票,不满意的1票。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协会的满意及基本满意率均达97%。

      在测评结束后,县人大副主任黄显旷代表执法检查组作了总结发言。黄显旷指出,从今天的座谈和测评结果来看,充分体现了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在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充分体现了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的信任。我们的一切工作好与否,就看群众满意不满意,我们的“维权”工作好与否,就得消费者说了算。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座谈会上同志们提出的问题,黄显旷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一,参加会议的各个企业和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天座谈会上同志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和答复,向消费者交上满意的答卷。第二,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要创新宣传方法,努力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面。除要用好原有宣传方法外,还要利用各种会议(特别是村组会议,群众会议)进行宣传,要选择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内容进行宣传,将投诉案件办理的结果进行宣传,努力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用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要强化监督检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要严惩不贷;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要将投诉、受理流程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积极作用, 让问题处理在萌芽、在基层。要加强自身建设和学习,要熟练掌握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用过硬的本领来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广大消费者也要认真学习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产品,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要做到相互监督,随时监督,共同营造一个诚信、文明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通讯员  胡连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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