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望谟县紧紧围绕州委“1+3+3”发展体系,全面推进大法治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望谟县政法各部门不断将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探索为民便民服务新模式。
县公安局创造性地提出“民警挂村”制度,摸索出“百警进村”新模式,全局208名民警进驻全县165个行政村开展农村警务行动,依托村两委设立警务联系点,推选警务助理员,形成以驻村警务为中心,村组干部和警务助理为纽带,农村群众为基本防控单位的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实现零距离为民服务,促进邻里互帮、警民互动、治安联防,群防群治,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解决服务农村警务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真正把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县法院采取口头起诉登记措施,为群众诉讼困难提供便利,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农村开展巡回流动开庭,五年来共巡回审理2000余件民商事案件,极大方便群众诉讼;县检察院利用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将办公地点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到乡村举行宣传,现场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县司法局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公共法律服务顾问向基层延伸,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城乡人民群众共享均等化的法律服务。望谟县政法各部门积极探索将服务触角深入到基层,走进农村,用实际行动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望谟县还以大法治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望谟”为目标,以专项法律宣传活动为载体,按照“一周一宣传”的要求,由政法各部门分别轮流牵头,认真组织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6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8万余人,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调演活动,我县精心编排舞蹈《洪河念歌》、快板《推进大法治建设依法治州奔小康》两个节目,参加在贞丰县举办的黔西南州第二届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调演活动,其中舞蹈《洪河念歌》获得了歌舞说唱类一等奖。
通过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拓宽法治教育受教面,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之中不断学法、懂法、用法,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不断形成。(岑仕武、韦大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