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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城区殡葬改革步伐加快

更新:2015-7-28 00:08|编辑:刘若予|浏览:2963|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安龙县自6月27日推行集中治丧改革以来,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和支持,县城区入馆治丧率达100%。倡导了市民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
  兴义之窗讯  “自6月27日零时起实施县城区集中治丧后,到今天刚好1个月整,我们集中办理丧事18件,原城区乱搭棚设堂、吹拉弹唱、抬棺游街、抛洒纸钱、燃放鞭炮等违规行为就销声匿迹啦!”7月27日,安龙县殡葬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岑帅向记者如是说。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以及省、州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安龙县按照“集中治丧、集中火化、集中安葬”三位一体的建设标准完成土地征拨、规划评审、地勘、施工设计等工作,2013年选址于招堤街道办事处官桥社区的禄塘湾建设殡仪馆和公墓,规划占地312843平方米,其中悼念厅、火化间、骨灰存放塔、服务大厅和商铺占地11186.26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3亿元,2014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6栋悼唁厅及公厕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8万余平方的2.5万个墓地、火化间、骨灰存放塔、服务大厅和商铺正在进行中,预计11底完工12月初投入使用,确保12月27日零时起火葬等工作如期实现。

  推行殡葬改革是全县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纯洁党风、政风、民风的关键战役。为此,该县将殡仪馆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重要实事来抓,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县财政、监察、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惠民资金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殡葬惠民资金的社会效益。出台了《安龙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安龙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安龙县惠民殡葬救助保障暂行规定》和《安龙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并制成宣传手册6000份,分发到街道、村组干部、党员干部和各家各户,对“三无”(无老动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来源)死亡人员和自愿选择树葬、草坪葬、塔葬、壁龛以及骨灰深埋等不留坟头的埋葬方式给予补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进行详细说明,确保“阳光收费和阳光服务”。并决定自今年6月27日零时起,启动县城集中治丧规划区域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工作。杜绝在机关院落、街道社区、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搭建灵棚、燃放烟花炮竹、占道祭奠、抛撒冥币等影响居民生活、交通、市容市貌、污染环境的治丧行为。集中治丧区域界线为:北起金碑—小庄岔路口—县物流公司炸药库—尖山—碗井—四头坡—邢家坟;西至物流园区—九头山;南抵杉树林—上南门—江西坟;东达蒋家坝—海子农场—苗圃—王家庄。

  自6月27日实施集中治丧以来,成立三个工作组,在街道领导、村组(居、社区)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大力宣传集中治丧的益处及环境污染和大操大办丧事的危害,《安龙县依法处置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虽制定,可从未执行过。

  该县实行城区殡葬改革,倡导了市民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自6月27日推行集中治丧改革以来,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和支持,县城区入馆治丧率达100%。(通讯员 张永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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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以及省、州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安龙县按照“集中治丧、集中火化、集中安葬”三位一体的建设标准完成土地征拨、规划评审、地勘、施工设计等工作,2013年选址于招堤街道办事处官桥社区的禄塘湾建设殡仪馆和公墓,规划占地312843平方米,其中悼念厅、火化间、骨灰存放塔、服务大厅和商铺占地11186.26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3亿元,2014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6栋悼唁厅及公厕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8万余平方的2.5万个墓地、火化间、骨灰存放塔、服务大厅和商铺正在进行中,预计11底完工12月初投入使用,确保12月27日零时起火葬等工作如期实现。

      推行殡葬改革是全县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纯洁党风、政风、民风的关键战役。为此,该县将殡仪馆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一项重要实事来抓,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县财政、监察、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惠民资金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殡葬惠民资金的社会效益。出台了《安龙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安龙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安龙县惠民殡葬救助保障暂行规定》和《安龙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并制成宣传手册6000份,分发到街道、村组干部、党员干部和各家各户,对“三无”(无老动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来源)死亡人员和自愿选择树葬、草坪葬、塔葬、壁龛以及骨灰深埋等不留坟头的埋葬方式给予补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进行详细说明,确保“阳光收费和阳光服务”。并决定自今年6月27日零时起,启动县城集中治丧规划区域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工作。杜绝在机关院落、街道社区、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搭建灵棚、燃放烟花炮竹、占道祭奠、抛撒冥币等影响居民生活、交通、市容市貌、污染环境的治丧行为。集中治丧区域界线为:北起金碑—小庄岔路口—县物流公司炸药库—尖山—碗井—四头坡—邢家坟;西至物流园区—九头山;南抵杉树林—上南门—江西坟;东达蒋家坝—海子农场—苗圃—王家庄。

      自6月27日实施集中治丧以来,成立三个工作组,在街道领导、村组(居、社区)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大力宣传集中治丧的益处及环境污染和大操大办丧事的危害,《安龙县依法处置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虽制定,可从未执行过。

      该县实行城区殡葬改革,倡导了市民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了群众办丧负担,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自6月27日推行集中治丧改革以来,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和支持,县城区入馆治丧率达100%。(通讯员 张永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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