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安龙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朝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韦世欧,县人大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元培、韦安忠、黄显旷、梅秀文以及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郑逢春,县人民法院院长潘建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军,县人大办主任、副主任及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和县发改局、财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忠主持。
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安龙县2016年1至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情况报告》、《安龙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安龙县2016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龙县笃山溶洞群一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工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委员们对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逐年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顺利,财政在财源建设困难的情况下能够保工资、包稳定、保运转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在代表建议办理方面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代表所提建议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在办理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代表,要与代表面对面进行交谈,认真了解代表所提建设的真实想法,结合政策和全县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期盼给予办理落实;在财政工作方面要加强财源建设,加强税收征管,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充分挖掘税源,做到应收尽收;在“十三五”规划方面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使《规划》既接天线又接地气,要开好统筹会,做到“一盘棋”运作;在政府购买服务、举债建设方面要制定“借、用、还”管理办法,把借来的钱列入财政每年还本付息预算,要有专人负责,强化“借、用、还”的管理。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后,票决通过了《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安龙县2016年1至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情况报告》、《安龙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安龙县2016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分别表决通过了《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安龙县笃山溶洞群一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工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宜的议案》。(胡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