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之窗讯 7月2日,望谟县财政局召开干部“星级评定”考核测评会,对全局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星级评定”考核测评,全局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全体人员及部分分局长共62人参加了考评会,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该局干部“星级评定”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执行力,根据《望谟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星级评定”管理方案(暂行)》(望办字〔2015〕74号)、《日常工作记实管理制度(试行)》(望召办字〔2015〕28号)、《望谟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望谟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星级评定”考核测评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星级评定”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干部“星级评定”考核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望谟县财政局干部“星级评定”考核测评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指导思想、指导原则、考核范围、考评细则及工作要求。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局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全部纳入考评范围。
三是公开进行考评。该局干部“星级评定”考核测评实行百分制,主要采取“上评下”、“平级评”、“下评上”的方式进行。班子成员的考评,“上评下”占20%,“下评上”占80%;班子成员外干部职工的考评,“上评下”、“平级评”分别占40%,“下评上”占20%。所有干部职工的考评最终得分由各考评方式的平均得分乘以相应的占分比例之后再加上奖惩分所得。考核星级标准按照干部职工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经组织部门核定的人数比例分别计算排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星级人员。
考评结束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将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2个工作日,并将各层面参加考评人员名单、考核等次登记表上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备案。
四是科学运用考评结果。按照县委要求,望谟财政局将把星级等次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两次考评结果中至少有1次被评为五星级且另一次不低于四星级的干部职工,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两次均被评为一星级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将被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等次将直接影响到干部职工的人事调动、干部选拔任用,同时与目标绩效挂钩。因工作不力被评为一星级的干部职工,将作为干部召回对象。(通讯员 王建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