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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桔乡路厂房招租公告

更新:2024-5-7 15:00|编辑:吴小国|浏览:1328|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我公司位于兴义市桔山街道桔乡路55号3号 ...
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我公司位于兴义市桔山街道桔乡路55号3号、4号厂房公开向社会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5月 13日14时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报名参加竞租时交纳该竞租保证金,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4年 5月 13日14时30分。

  五、竞租地点: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租期及竞租价格:租期3—5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17万元/年>含房屋租赁税,可分割租用(价格另议)。

  七、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和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资产部、国有企业管理部代表与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八、标的展示:兴义市桔山街道桔乡路55号厂房,占地面积约1020平方米。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以踏勘现状为准。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七)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竞租成功者可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40909010902210330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城区支行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该厂房、场地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厂房、场地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危及比邻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双方均不得向双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报名电话:张耀宇 13158397773
  
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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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我公司位于兴义市桔山街道桔乡路55号3号、4号厂房公开向社会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5月 13日14时止,竞租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报名参加竞租时交纳该竞租保证金,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租时间;2024年 5月 13日14时30分。

      五、竞租地点: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租期及竞租价格:租期3—5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17万元/年>含房屋租赁税,可分割租用(价格另议)。

      七、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和兴义市万峰工业贸易有限公司资产部、国有企业管理部代表与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八、标的展示:兴义市桔山街道桔乡路55号厂房,占地面积约1020平方米。竞租人可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以踏勘现状为准。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租保证金至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七)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竞租成功者可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40909010902210330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城区支行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该厂房、场地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厂房、场地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危及比邻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双方均不得向双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系报名电话:张耀宇 13158397773
      
    兴义市峰辉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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