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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更新:2024-3-7 09:09|编辑:若天无云|浏览:1301|评论: 0 |来源: 廉洁安龙
摘要:为扎实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为扎实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龙县春潭街道红星村巴山地组组长杨广挪用组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9月,杨广担任安龙县春潭街道红星村巴山地组组长期间,利用保管组集体资金的便利,将其保管的组集体土地租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12月,杨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龙县钱相街道打凼村原党支部委员、村级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子江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22年,王子江任打凼村党支部委员、村级合作社法人期间,未按要求将某公司兑现给打凼村委会的管理服务费存入村级合作社账户,而是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11月,王子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龙县普坪镇大坝村湾寨组原组长张德书挪用组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时任普坪镇大坝村湾寨组组长张德书,利用保管修建本组道路结余资金便利,将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9月,张德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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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 编辑:若天无云浏览:1301评论: 0 廉洁安龙
  •   为扎实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龙县春潭街道红星村巴山地组组长杨广挪用组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9月,杨广担任安龙县春潭街道红星村巴山地组组长期间,利用保管组集体资金的便利,将其保管的组集体土地租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12月,杨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龙县钱相街道打凼村原党支部委员、村级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子江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22年,王子江任打凼村党支部委员、村级合作社法人期间,未按要求将某公司兑现给打凼村委会的管理服务费存入村级合作社账户,而是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11月,王子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龙县普坪镇大坝村湾寨组原组长张德书挪用组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时任普坪镇大坝村湾寨组组长张德书,利用保管修建本组道路结余资金便利,将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3年9月,张德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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