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
关于兴义市原面粉厂、制米厂闲置机械设备处置的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司拟对原兴义市面粉厂、制米厂闲置机械设备进行公开处置出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拍单位: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
二、招拍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下午17:30止,竞拍人须交纳竞拍保证金计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名时即交纳,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四、竞拍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
五、竞拍地点: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马岭街道办事处九头坡工业园区)。
六、竞拍底价及增幅比例
竞拍底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196,000.00元),每次竞拍增幅为4,000.00元的整数倍。
七、标的清单
备注:设备具体数量及规格型号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
八、竞拍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拍方的,由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代表和竞拍人进行协议出售,出售底价不得低于19.6万元;协议不成的,按竞拍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竞拍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报价竞拍,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拍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九、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单位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拍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拍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拍保证金至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
(七)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名时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竞拍成功者转为成交价款。
收款单位: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盘江支行
账 号:3891 0123 6700 0317 1
备注:付款请备注竞拍方名称+竞拍保证金。
十、竞拍及付款要求
(一)竞拍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设备处置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处置价款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人报名成功后未参与竞拍或在竞拍活动中未中标者,在竞拍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交纳的竞拍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出售方财务部按以下标准原路退回竞拍保证金(无息)。
为规范竞拍行为,竞拍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到竞拍现场按报名先后顺序(以银行收到竞拍保证金时间为准)参与公开竞拍报价,且后者报价必须高于前者,否则按下列标准退还竞拍保证金:
1.竞拍人报名后,不到竞拍现场参与竞拍报价的,按竞拍人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50%予以退还;
2.竞拍人到达竞拍现场后又不参加第一轮报价的,按竞拍人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70%予以退还;
3.竞拍人参加第一轮竞拍报价结束后,在第二轮开始报价时,竞拍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弃权的,按竞拍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100%予以退还。
(三)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出售方取消中标资格,将重新进行竞拍,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约定条件
(一)设备具体数量及规格型号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
(二)购买方在设备拆除或运输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后果由购买方承担。对房屋墙面、地面等主体结构造成的损坏,设备运输完成后需对其进行修缮恢复,费用均由购买方自行承担。如有违反,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购买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三)购买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等有关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购买方自行承担。
(四)自竞拍成功之日起5天内签订设备处置合同并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五)购买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设备拆除并清运完成,购买方在此期限内不能完成工作,则须向出售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出售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购买方须按照成交价的5‰的标准每天向出售方支付延期期间产生的费用,同时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延期所占用资金的利息,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二、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勘样联系人:杨松 联系电话:187 8877 1410
看样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内
报名联系人:李立 联系电话:155 1939 3667
保证金缴纳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139 8509 9842
兴义市峰禾储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