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安龙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安龙

安龙县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三起酒驾案件

更新:2023-10-7 08:50|编辑:杨廷剑|浏览:1205|评论: 0 |来源: 安龙县人民法院
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安龙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三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该三起案件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 ...
  为进一步加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安龙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三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该三起案件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毫克/100毫升。

  安龙县法院在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实行快审快判,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结合案件事实、案件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对各被告人判处刑罚,特别是对于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过刑罚或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依法对其不适用缓刑。在当庭宣判之后,法官再次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


  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大,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家庭,如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 安龙

安龙县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三起酒驾案件

  • 编辑:杨廷剑浏览:1205评论: 0 安龙县人民法院
  •   为进一步加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安龙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三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该三起案件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毫克/100毫升。

      安龙县法院在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实行快审快判,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结合案件事实、案件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对各被告人判处刑罚,特别是对于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过刑罚或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依法对其不适用缓刑。在当庭宣判之后,法官再次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


      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大,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家庭,如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