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精神,切实加强公安机关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警。8月15日上午,安龙县委政法委进驻县公安局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动员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督察组组长张艳军同志参加督察动员会议并讲话,县公安局政委罗远扬同志代表公安局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政治督察工作组全体成员、县公安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县委政法委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职能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强公安系统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安龙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正确处理好配合督查巡查与开展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步调一致、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好此次督察巡查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政法系统坚持正义、敢于担当、勇于自我革新的精神,以较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敢于亮思想、亮观点、动真格、揭短板,确保督察巡查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督察组全体成员要全面把握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基本要求,把发现问题作为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生命线,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履职尽责,从严从实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要坚持开门搞督察,走好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此次政治督察将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调阅台帐、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对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