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册亨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册亨

册亨县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显实效

更新:2023-8-15 09:17|编辑:杨廷剑|浏览:471|评论: 0 |来源: 贵州改革
摘要:  今年以来,册亨县持续巩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果,率先在全州建立首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新路径,以“柔性”协调代替“刚性”审判,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数量,实 ...
  今年以来,册亨县持续巩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果,率先在全州建立首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新路径,以“柔性”协调代替“刚性”审判,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数量,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一是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县政府、法院、检察院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措施聚合,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六有”标准,挂牌成立县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行政、司法和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配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人员。坚持专业化导向,从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或其他具有相应法律专业知识人士,挑选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同志作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员,组成行政争议专业协调化解员库,参与行政争议诉前沟通、解释、协调等工作。目前,全县行政争议专业协调员库共有92人,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27人次。

  三是规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流程。制定《册亨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册亨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性质职能、组织机构、受案范围、化解流程、司法确认等进行规定。明确协调化解时限,安排专人主持协调化解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化解受理情况,涉案行政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提交实质化解意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日。

  四是注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成效。与集中管辖法院建立常态化诉前协商机制,由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明显瑕疵或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情况,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与主动履职,对案件复杂的适时组织法院、检察院、律师及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对涉诉较多或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宣讲,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目前,共协调化解案件7场次,化解重大历史遗留案件2件。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 册亨

册亨县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显实效

  • 编辑:杨廷剑浏览:471评论: 0 贵州改革
  •   今年以来,册亨县持续巩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果,率先在全州建立首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新路径,以“柔性”协调代替“刚性”审判,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数量,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一是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县政府、法院、检察院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措施聚合,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六有”标准,挂牌成立县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行政、司法和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配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人员。坚持专业化导向,从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或其他具有相应法律专业知识人士,挑选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同志作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员,组成行政争议专业协调化解员库,参与行政争议诉前沟通、解释、协调等工作。目前,全县行政争议专业协调员库共有92人,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27人次。

      三是规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流程。制定《册亨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册亨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性质职能、组织机构、受案范围、化解流程、司法确认等进行规定。明确协调化解时限,安排专人主持协调化解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化解受理情况,涉案行政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提交实质化解意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日。

      四是注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成效。与集中管辖法院建立常态化诉前协商机制,由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明显瑕疵或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情况,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与主动履职,对案件复杂的适时组织法院、检察院、律师及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对涉诉较多或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宣讲,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目前,共协调化解案件7场次,化解重大历史遗留案件2件。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