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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更新:2023-8-13 10:25|编辑:山遇水|浏览:937|评论: 0 |来源: 安龙县纪委
摘要: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安龙县纪委监委对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1.招堤街道海庄村科技副主任汪仕英截留群众养老保险费问题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安龙县纪委监委对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1.招堤街道海庄村科技副主任汪仕英截留群众养老保险费问题。2020年11月至12月,汪仕英在担任招堤街道海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期间,在收到该村黄家营组村民罗某某、陈某某、潘某某等6人所交的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后,未及时将参保缴费信息录入养老保险系统,导致上述6人2020年度养老保险参保断档,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18日,汪仕英才将上述6人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全部补缴。2022年11月,汪仕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洒雨镇天桥村党支部书记杨再祥将救助粮进行二次分配问题。2021年9月,洒雨镇天桥村党支部书记杨再祥及其他村常务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擅自将审批到陈某某、王某某等13户的4410斤救助粮重新进行分配为1260斤,其余3150斤救助粮分发给村内其他44户困难农户,导致部分季节性缺粮户断粮,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杨再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普坪镇原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长杨飞飞挪用救助补助金问题。2016年12月至2021年7月,杨飞飞在任龙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重复列支等方式挪用敬老院救助补助资金13.8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归还借款等个人开支,直至2022年6月才全部归还。2022年12月,杨飞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4.龙山镇巧岭村人口主任杨应超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危改补助金问题。2010年,时任龙山镇巧岭村人口主任杨应超,在修建自住房时,以该村五保户杨某某名义申报五保一级危房改造补助。同年12月22日,杨应超将自己新建房屋作为杨某某危房改造异地重建房屋通过验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23年1月,杨应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安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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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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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安龙县纪委监委对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1.招堤街道海庄村科技副主任汪仕英截留群众养老保险费问题。2020年11月至12月,汪仕英在担任招堤街道海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期间,在收到该村黄家营组村民罗某某、陈某某、潘某某等6人所交的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后,未及时将参保缴费信息录入养老保险系统,导致上述6人2020年度养老保险参保断档,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18日,汪仕英才将上述6人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全部补缴。2022年11月,汪仕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洒雨镇天桥村党支部书记杨再祥将救助粮进行二次分配问题。2021年9月,洒雨镇天桥村党支部书记杨再祥及其他村常务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擅自将审批到陈某某、王某某等13户的4410斤救助粮重新进行分配为1260斤,其余3150斤救助粮分发给村内其他44户困难农户,导致部分季节性缺粮户断粮,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杨再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普坪镇原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长杨飞飞挪用救助补助金问题。2016年12月至2021年7月,杨飞飞在任龙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重复列支等方式挪用敬老院救助补助资金13.8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归还借款等个人开支,直至2022年6月才全部归还。2022年12月,杨飞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4.龙山镇巧岭村人口主任杨应超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危改补助金问题。2010年,时任龙山镇巧岭村人口主任杨应超,在修建自住房时,以该村五保户杨某某名义申报五保一级危房改造补助。同年12月22日,杨应超将自己新建房屋作为杨某某危房改造异地重建房屋通过验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23年1月,杨应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安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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