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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峰和居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及人才公寓及门面招租公告

更新:2023-6-16 15:45|编辑:吴小国|浏览:1453|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兴义市峰和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及人才公寓住房及门面招租公告  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位于向阳路二巷(兴义市向阳路小学正对面路口往州政府方向约50米至200米的区域内),共有20套对外招租。人才公 ...
兴义市峰和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
及人才公寓住房及门面招租公告

  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位于向阳路二巷(兴义市向阳路小学正对面路口往州政府方向约50米至200米的区域内),共有20套对外招租。人才公寓小区位于向阳路二巷州计划生育协会对面和州直机关幼儿园斜对面,共两处,共39套对外招租。另有临街门面同时对外招租,住房水、电、通讯设施齐全,配有家用电器及家具,基本满足拎包入住条件,周边配有大小停车场3个,交通便利,紧邻黔西南州体育公园,邻近兴义城区名校向阳路小学,是接送小孩上学的居家理想场所,现面向社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租。

  一、住房概况


  1、以上住房套内均配有电视机、冰箱、电磁炉、热水器、抽油烟机、洗衣机、沙发、茶几、餐桌、餐椅、书桌、电视柜、床。

  2、住房物业管理费1元/㎡/月,按年度计收与租金同时缴纳;停车费按150元/月收取;水、电收费执行综合用水、用电(非民水民电)市价收费标准,水电费实行按户表计量,水、电费总额进行分摊单价,由兴义市富都物业有限公司按月计算代收代缴。

  二、门面概况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方式

  1、住房合同期限为1至6年,由租户自行选择。按年度交纳租金及物管费,先交后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每套住房计收,面积100㎡以上(含)每套收保证金3,000.00元,100㎡以下(不含),每套收保证金2,000.00元。

  2、门面租赁期为3至5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标,按年度交纳租金,先交后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每间为3,000.00元。

  四、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租赁完毕前,兴义市峰和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承租人提供有关咨询和参观标的服务,联系人张先生18876331089、何女士18153196065。


(图为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套内图片)


(图为卫计局对面连排门面)

  五、合同签订

  (一)住房意向租户,确定房源后可立即签订租赁合同,或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锁房,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同一门面若同时有两人及以上竞租的,则价高者得,仅一人竞租的则协议商定租赁并与本公司签订门面租赁合同。

  六、约定条件

  (一)该房屋(带家用家具、家电)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进行装修、维修、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现状及危及比邻的安全。否则,立即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及家具家电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和禁毒、创文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并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七、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张先生 188 7633 1089

  业务咨询:何女士 181 5319 6065

  兴义市峰和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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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位于向阳路二巷(兴义市向阳路小学正对面路口往州政府方向约50米至200米的区域内),共有20套对外招租。人才公寓小区位于向阳路二巷州计划生育协会对面和州直机关幼儿园斜对面,共两处,共39套对外招租。另有临街门面同时对外招租,住房水、电、通讯设施齐全,配有家用电器及家具,基本满足拎包入住条件,周边配有大小停车场3个,交通便利,紧邻黔西南州体育公园,邻近兴义城区名校向阳路小学,是接送小孩上学的居家理想场所,现面向社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租。

      一、住房概况


      1、以上住房套内均配有电视机、冰箱、电磁炉、热水器、抽油烟机、洗衣机、沙发、茶几、餐桌、餐椅、书桌、电视柜、床。

      2、住房物业管理费1元/㎡/月,按年度计收与租金同时缴纳;停车费按150元/月收取;水、电收费执行综合用水、用电(非民水民电)市价收费标准,水电费实行按户表计量,水、电费总额进行分摊单价,由兴义市富都物业有限公司按月计算代收代缴。

      二、门面概况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方式

      1、住房合同期限为1至6年,由租户自行选择。按年度交纳租金及物管费,先交后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每套住房计收,面积100㎡以上(含)每套收保证金3,000.00元,100㎡以下(不含),每套收保证金2,000.00元。

      2、门面租赁期为3至5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标,按年度交纳租金,先交后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每间为3,000.00元。

      四、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租赁完毕前,兴义市峰和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承租人提供有关咨询和参观标的服务,联系人张先生18876331089、何女士18153196065。


    (图为艾佳公寓向阳路小区套内图片)


    (图为卫计局对面连排门面)

      五、合同签订

      (一)住房意向租户,确定房源后可立即签订租赁合同,或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锁房,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同一门面若同时有两人及以上竞租的,则价高者得,仅一人竞租的则协议商定租赁并与本公司签订门面租赁合同。

      六、约定条件

      (一)该房屋(带家用家具、家电)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进行装修、维修、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并且不得破坏房屋现状及危及比邻的安全。否则,立即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房屋相关设施及家具家电完好。如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承租方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和禁毒、创文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并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城市规划或改变房屋用途等调整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余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九)租赁期限满,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租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期内租金总额的2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七、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张先生 188 7633 1089

      业务咨询:何女士 181 5319 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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