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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简章

更新:2023-5-30 09:45|编辑:柠檬树|浏览:500|评论: 0 |来源: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摘要:  为构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普安县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经县应急局党委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由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 ...
  为构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普安县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经县应急局党委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由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矿山救护队,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务。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职位

  计划招聘人数12名,职位为专职救护指战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无违法违纪行为;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从事一年以上矿山救护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优先录用;

  6、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愿意从事矿山救护工作,服从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脸型特殊不适合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面罩的;

  (3)有传染疾病,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裸眼视力低于1.0的及耳聋者;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县矿山救护队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县武警中队原办公楼二楼,佳景苑售楼部往上约200米)。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原件各一份;

  (4)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从事过矿山救护工作的需持应急救援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联系人:刘光富 ?联系电话:0859-7232403,15685976188。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相关工作。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与体能、笔试、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2、经体能、笔试、面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政审相关工作。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政审对象,由我队负责组织政审工作,政审对象需由公安部门出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公示相关工作。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县应急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试用期人员,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人民币200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聘用合同,转正后工资待遇比照公安辅警待遇执行,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餐费补助、差旅费、下井补助等),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232403 ??15685976188.

  监督电话:0859—7236075。

  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县武警中队原办公楼,佳景苑售楼部往上约200米)。

  附件1: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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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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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矿山救护队,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务。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职位

      计划招聘人数12名,职位为专职救护指战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无违法违纪行为;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从事一年以上矿山救护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优先录用;

      6、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愿意从事矿山救护工作,服从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脸型特殊不适合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面罩的;

      (3)有传染疾病,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裸眼视力低于1.0的及耳聋者;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县矿山救护队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县武警中队原办公楼二楼,佳景苑售楼部往上约200米)。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原件各一份;

      (4)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从事过矿山救护工作的需持应急救援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联系人:刘光富 ?联系电话:0859-7232403,15685976188。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相关工作。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与体能、笔试、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2、经体能、笔试、面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政审相关工作。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政审对象,由我队负责组织政审工作,政审对象需由公安部门出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公示相关工作。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县应急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试用期人员,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人民币200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县矿山救护队签订聘用合同,转正后工资待遇比照公安辅警待遇执行,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餐费补助、差旅费、下井补助等),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普安县矿山救护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232403 ??15685976188.

      监督电话:0859—7236075。

      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县武警中队原办公楼,佳景苑售楼部往上约200米)。

      附件1:普安县矿山救护队2023年公开招聘救护指战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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