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报表附注
(一)1.编制基础
本行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行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本行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行根据业务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贷款及应收款的减值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等。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行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行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人民币为本行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行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4.固定资产:除本行承继原建行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以重组基准日评估值为成本外,固定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费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行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本行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5.租赁:作为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行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6.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包括正在建造的办公楼及其附属物和设备的成本。在建工程成本包括设备原价、建筑和安装成本和发生的其他直接成本。在建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列为固定资产,并按有关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7.无形资产: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行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无形资产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8.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租赁费等。9.抵债资产: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时,本行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款人自愿交付所有权。10.长期资产减值: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11.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本行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12.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本行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13.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行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14.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本行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本行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15.收入确认: 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入包括折价或溢价,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其他差异按实际利率法计算进行的摊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计入当期损益。本行将由于形成或取得金融资产而收取的初始费收入或承诺费收入进行递延,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16.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1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客户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本行定期审阅客户贷款和垫款以评估其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管理层定期审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预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折旧和摊销:本行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行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行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本行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1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本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政策、会计估计变更。19.税项: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收优惠:根据财税【2018】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会计差错更正
本年度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的业务主要如下表所示:
(三)承诺及或有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五)资本充足率状况:本行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为27,336.47万元,资本净额为3437.63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2.5753%,一级资本充足率11.472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4724%。
第四节 风险管理信息
本行根据《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能部门和营业网点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董事会下设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审计等3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职责权限,按期召开会议,对全面风险管理政策、不良资产处置、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进行审议,并跟踪审议后的执行情况,对未按期执行的议案在经营层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监事会负责风险管理的监督,全面了解风险管理状况,跟踪、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高级管理层下设相应的委员会或办公室,用于执行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的政策和决议,设置风险合规管理部职能部门,作为经营层风险管理具体执行机构,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监测和管理。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本行制定有《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施办法》《贞丰兴贞村镇银行风险监测及管理办法》《贞丰兴贞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风险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董事会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明确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程序及分工,明确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程序及分工;监事会负责风险管理的监督,全面了解风险管理状况,跟踪、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采取具体办法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风险,落实全面风险管控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成立有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全面风险管控的工作要求,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资信查询系统、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对贷款质量采取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通过制度后评价体系,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需求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本行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按年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全年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合规风险部制定了《稽核审计办法》。拟定年度稽核审计计划,按计划开展常规审计、综合审计、专项审计及重要岗位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审计内容基本涵盖各业务环节,被审计对象涉及各部室。本年度共计开展审计10次,并持续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后续整改情况,按季度将审计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五、信用风险暴露
1.基本情况:2022年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33206万元,较年初上升5123万元。贷款五级分类账面不良贷款余额为972万元,不良率为2.93%;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为972万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为100%,达到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100%以内的监管要求,信贷资产减值准备为1482万元,拨备覆盖率为152.42%,能够真实反映各项风险指标。
2.大额风险:2022年末本行最大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60%、最大非同业单一集团客户风险暴露总额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3.30%、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9.13%,本行大额风险暴露各项指标均在监管范围内。
六、信贷质量分类
本行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等制度要求,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在分类组织上,合规风险管理部为信贷资产分类牵头部门,本行业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实施,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有权审批人最终认定审批。在分类流程上,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分为初分、分级审核、分类认定、超限报批、认定结果审批五个环节。在风险分类上,本行结合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能力、非财务因素等各要素,在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进行分类。
七、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八.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
2022年末,本行逾期贷款余额2291万元 。其中逾期1(含)天到60(含)天贷款余额1260万元,逾期60天到90(含)天贷款余额58万元,逾期90天到180(含)天贷款余额244万元,逾期180天以上贷款余额729万元 。
九.贷款重组情况
2022年末,本行重组贷款余额10笔104万元。从五级分类情况看,其中正常类5笔58万元,关注类5笔46万元。
十、流动性风险状况
2022年度,本行流动性总体平稳,流动性指标均能达到监管要求。截止12月末,流动性比例为38.45%(监管要求≥25%);年末,我行核心负债比例37.38%,低于监管指标22.62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18.06%;存贷款比例185.6%;人民币超额备付率2%。
十一、 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严格遵循市场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实行独立、集中、统筹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了金融市场业务前、中、后台相分离的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市场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高级管理层下设的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是本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市场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执行本业务领域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标准。
十二、操作风险状况
2022年本行采用操作风险与监管机构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通过操作风险点梳理和操作风险排查,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不断完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下发有信贷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柜面业务管理、网络金融管理等系列操作制度,各类业务分别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执行流程化管控。严格按人行、银保监部门要求,落实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客户风险、客户洗钱风险等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业务条线、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十三、其他风险状况
(一)信息科技风险状况:对机房环境设施、硬件设备、UPS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并制定信息系统及机房环境设施出现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预案;建立网络安全访问控制机制,实施网络区域划分与隔离,生产网络与办公网络、完全隔离,有效降低外部攻击、信息泄漏等风险。
(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状况:主要是在资金业务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遵循“先授信、再用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立同业账户,所有同业账户未出租给第三方使用,未对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也未与第三方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兜底承诺,所有资金业务均按时足额收回。
(三)声誉风险状况:通过演练让员工更加清晰的了解和处置舆情风险;通过对相关媒体以及其他信息发布软件的监测,全年未发生涉及本行的声誉、舆情风险事件。
(四)战略风险状况:我行以“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等方面。
(五)洗钱风险状况:强化高管履职,明确“三长”工作职责,配备部门及网点反洗钱工作人员实现反洗钱工作横到条线纵到营业部门覆盖切实提升管理质效。2022年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对本行所在地域、客户、渠道、产品等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对剩余风险进行台账管控。
第五节 公司治理信息
报告期内,我行持续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及运作机制。公司治理主体各司其职、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协调运转,推动银行稳健经营、审慎发展。
一、注册资本情况
2017年,我行注册资本(股份总额)由自然人和法人投资入股组成,全部为投资股。注册资本(股份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万股),其中自然人股142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47.33%;法人股1580万元(万股),占股份总额的52.67%。
二、最大十名法人及自然人股东情况
三、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共召开1次会议。大会应到股东人数、实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实到股东股权占应到股东股权的比例、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了法律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9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会2021年履职情况暨2022年工作规划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监事会2021年履职情况暨2022年工作计划》、《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财务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章程部分内容的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韦江申请辞去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补选廖洪林同志为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听取了《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履职考评结果的通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贵州楚权律师事务所韦国辉律师、杨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程序和各项决议等过程合法有效。
(三)股东股权重大事项
本报告期内,2022年1月12日,股东景盛东自愿将持有的本行股份2%(原始出资额为人民币60万元)转让给朱苏蓉,转让后朱苏蓉持有本行股份2%,目前,该股权变更工作已完成,此次股权变更后,我行股权总额不变。
四、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在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审批银行年度财务预算、完善合规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管理、信息披露、监督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确保银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关注和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2022年3月29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薪酬延期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暂行办法(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2年稽核审计工作计划(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2年呆账核销计划(草案)》的议案。
2022年4月29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会2021年履职情况暨2022年工作规划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经营层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暨2022年工作计划(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财务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关于修订章程部分内容的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关于韦江申请辞去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提名补选廖洪林同志为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媛媛代为履职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长职权》的提案。
2022年4月29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办法》、《选举廖洪林同志为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会董事长》、《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会调整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方案(草案)》的提案。
2022年5月16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廖洪林代为履职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长职权》、《王逸之代为履职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行长职权》的提案。
2022年12月16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贞丰兴贞村镇银行更换办公场所的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关于关联方认定情况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3年呆帐核销计划》。
本行的董事会合法有效地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召集程序、出席人数、议事程序、表决程序和董事会决议的作出程序及其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会议记录真实、完整。
五、监事会构成和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章程规定,监事会合法有效地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
2022年3月29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2年稽核审计工作计划》。
2022年4月29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董事会履职情况暨2022年工作规划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暨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提案。
2022年6月29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监事会关于2022年信贷审批授权管理风险提示》、《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信用风险提示》的提案。
2022年12月16日,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关于关联方认定情况报告》。
(二)列席董事会、行长办公会,参与重大事项的监督情况
1.监事长或其他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参与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审议和监督。
2.监事会派员列席行长办公会、财务审批委员会,实施大额度资金使用、大额度授信审批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监督。
3.开展监督检查。监事会牵头,综合管理部、营业部、业务发展部、合规风险部等部门积极参与,开展多次常规审计。
4.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董事履职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与反馈;并与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
六、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
截至报告期,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高级管理层工作情况
本年度高级管理层主要是强化内部管理,狠抓业务发展,开展同业投资、负债业务等重点工作,有效提高客户对我行的认可度和依存度。
1.存款方面。围绕“个人活期储蓄、个人定期储蓄、对公活期存款”三个“阵地”,以产品、营销、服务为发力点,分步开展“开门红”、“夏秋攻势”、“年末冲刺”等阶段活动,实施全方位精准营销、目标营销,营销思路更加明晰、客户覆盖面更加外延。
2.贷款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定位,始终把服务“三农”、社区和小微等金融支持作为信贷投放的优先方向。同时,积极发挥“短频快”优势,针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特点,开发推出“兴农贷”、“兴微贷”等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产品,不断满足“三农”融资需求。
3.风险防控方面。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强化资本和利润管理,同时,有效运用“监测+预警”工作模式,全行整体的风险判断力、识别力及处置力有所提升,做到“严防死守、死守严防”风险发生。
4.案防安全方面。通过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的开展,以查促改,以罚带训,不断规范员工操作行为。定期开展案防警示教育、检查、排查等工作,提高案件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实现全年“不发生一笔重大业务差错,不发生一起内外部经济案件”的“零案率”目标。
七、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业绩
2022年末,负债总额32940万元,较年初增长3323万元,增幅11.22%。各项存款17891万元,较年初上升4349万元,增幅为32.11%。资产总额36076万元,较年初增长3401万元,增幅10.41%;各项贷款33206万元,较年初增加5123万元,增幅18.24%。其中涉农贷款31822万元,占比为95.83%;贷款户数2754户,户均贷款12.06万元,做到了小额分散,风险相对可控。实现各项收入2822万元,较上年增收461万元,增长19.53%。各项支出2721万元,净利润100.51万元。
监管指标情况。2022年末资本充足率12.58%,达到10.5%监管要求;核心资本充足率11.47%,较上年下降1.48个百分点,达到4%以上监管要求;杠杆率8.69%,较上年下降0.67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0.29%,较上年下降0.81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3.24%,较上年下降8.83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64.06%,较上年上升0.76个百分点。年末流动性比例为38.45%,较上年下降25.02个百分点,满足25%监管要求;核心负债依存度37.38%,较上年上升8.66个百分点,低于监管指标22.62个百分点;拨贷比4.46%,较上年上升1.08个百分点,高于监管指标1.96个百分点;存贷比例185.6%,较上年下降21.78个百分点。三是不良贷款972万元,较上年增加477万元,不良率2.93%,较上年增加1.1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2.42%,较上年下降39.24个百分点;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1482.25万元,较上年增加531.68万元,核销呆帐205.51万元。
八、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是坚守市场定位,突出优势,围绕服务“四新”、主攻“四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聚焦“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以及城乡消费升级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截至2022年12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33205.79万元,较年初增加5122.67万元,增幅18.24%,贷款户数2754户,户均贷款12.06万元。其中,涉农贷款(农户和小微企业)31821.98万元,占比95.83%,涉农贷款较年初增加5036.15万元,增长18.80%;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074.3万元,较年初增加2777.47万元,增长26.97%。2022年累计发放农户和小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共计2432户30979万元;此外,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发展的整体质量,我行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报告期,我行本年累计发放29户583万元。二是为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行给予移民搬迁、农村教育、医疗资源、文化惠民工程、乡村旅游信贷资金支持。截至2022年12月末,发放移民搬迁新市民贷款280户5816万元,解决了他们易地搬迁后消费及经营的信贷需求。发放农村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相关贷款32户1217万元,发放住宿和餐饮业相关贷款259户6269万元。与此同时,我行给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信贷支持,2022年发放农村建房、改造、装修、美化、农村公路、农田水利、饮水及电力等相关贷款445户6110.5万元,有效推动农户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九、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职工总数33人,其中高管人员4人,中层管理人员7人,一般员工22人。按年龄结构划分,35岁(及)以下的占81.82%,35岁以上的占18.18% ;按文化结构分,本科及以上员工占比96.97%;设立营业部、业务发展部、合规风险部、综合管理部、财务统计部共5个部门。
十、薪酬制度及薪酬情况
我行进一步完善薪酬制度,下发了《贞丰兴贞村镇银行2022年薪酬绩效考核方案〈暂行〉》、《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修订〉》、《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延期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据此对员工按月计发基本工资,实行按月、按年考核兑现绩效工资,并根据岗位对风险影响大小执行了相应比例的延期支付。2022年末本行共有在编合同制员工33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4人,在岗员工29人。本年度发放职工薪酬总额567.25万元,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年度薪酬总额160.7万元。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我行未接到金融消费者有效投诉,也未发生客户有效投诉事件。开展年度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经中国人民银行贞丰县支行风险考核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B级。营业网点公示了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0859-6630318、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0859-3235172,保障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落实。
十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2022年本行共确认法人关联方20户、自然人关联方169户纳入关联方管理。
(二)关联交易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3437.63万元,与我行有关联交易的法人机构2家,自然人2人,我行对同一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为55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1.6%,对一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为104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3.03%,对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144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4.19%。
第六节 年度重要事项
一、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情况:2022年本行未发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信息情况:2022年末,本行辖内共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点1个,当年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864户13049.3万元,当年累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7.7784%。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经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党委推荐,委派韦江到兴仁振兴村镇银行工作,推荐为兴仁振兴村镇银行监事、监事长,不再担任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董事长职务;委派廖洪林到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工作,推荐为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董事、董事长拟任人选。2022年4月29日经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6月29日获黔西南银保监分局任职资格核准批复,聘任廖洪林任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机构处罚情况。黔西南银保监分局现场检查组于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5日,对本行开展现场检查,并于2021年12月23日对贞丰兴贞村镇银行现场检查情况形成了《中国银保监会黔西南监管分局现场检查意见书》(黔西南银保监发〔2021〕22号),指出了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在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不完善,信贷管理较为粗放,违规处置不良贷款、掩盖信用风险暴露,操作风险隐患大等问题,本行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2022年9月16日,本行收到4份黔西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被处罚单位名称: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通过员工集资还款、以贷还贷、以贷收息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掩盖风险暴露。对贞丰兴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处罚个人姓名:韦江,2017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职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对韦江予以行政警告。
(三)被处罚个人姓名:王逸之,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拟任职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副行长,2021年5年至今,任贞丰兴贞村镇银行副行长;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员工集资还贷、以贷还贷、以贷收息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掩盖风险暴露。对王逸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币五万元。
(四)被处罚个人姓名:甘泉,2020年7月至今,任职贞丰兴贞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对甘泉予以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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