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破除陈规陋习,遏制滥办酒席,有效减轻群众负担,全面构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整治滥办酒席、低俗婚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除婚丧嫁娶外过生日、乔迁、满月、升学、入伍、剃头、门面开业等操办酒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一律视为滥办酒席,
2.离婚后又复婚操办酒席收受礼金的,视为滥办酒席。
3.婚事除结婚当事人和父母外,其他人无正当理由借机收取礼金的,视为滥办酒席,
4.丧事除逝者配偶、子女、父母外,其他人无正当理由借机收取礼金的,视为滥办酒席。
5.孤寡老人去世,非赠养人操办酒席收取礼金的,视为滥办酒席。
6.捆绑、着奇装异服、抽打新郎新娘、砸鸡蛋、泼油漆(颜料)、撒面粉、袭胸、猥亵新娘伴娘等行为。
7.丧事跳花灯、低俗表演等行为。
8.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定的其他滥办酒席情形,有违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舆论的情形。
9.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接受滥办酒席违规宴请、送礼等现象。
二、处置方式
线上设立滥办酒席曝光台和举报电话,线下设置举报信箱,曝光台设立在县融媒体中心,举报电话向社会进行公布,举报信箱放置于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办)、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显著位置,广大群众如发现以上情况,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投递举报信,或直接将邀请短信、微信、抖音截图或电话录音发送到邮箱:Paxcb104@126.com,举报事宜一经核实将通过县融媒体中心曝光台进行曝光。
各乡镇(街道)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收到群众举报信息后,及时开展核实工作,并将相关核实信息发送至县精神文明办邮箱:260488673@qq.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共同监督滥办酒席行为,积极向州精神文明办、县精神文明办、乡镇(街道)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黔西南州精神文明办:0859-3228865 南湖街道:0859-7318004
普安县精神文明办: 0859-7232104 盘水街道:0859-8601631
九峰街道:0859-2233421 茶源街道:0859-7236110
楼 下 镇:0859-7485600 青 山 镇:0859-7462599
新 店 镇:0859-7448009 罗 汉 镇:0859-7436008
地 瓜 镇:0859-7428024 龙 吟 镇:0859-7393208
兴 中 镇:0859-7351246 白 沙 乡:0859-7384236
江 西 坡:0859-7326628 高 棉 乡:0859-7346008
普安县精神文明办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