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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谁给你的“勇气”!男子不戴头盔肆意闯红灯 车毁人伤勿侥幸

更新:2022-8-31 11:08|编辑:山遇水|浏览:8084|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但有的驾驶人,就是对信号灯视而不见,就是觉得佩戴安全头盔没有必要,更是有人觉得交通事故似乎离自己很远,但就是这份侥幸心理,往往会让他们付 ...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但有的驾驶人,就是对信号灯视而不见,就是觉得佩戴安全头盔没有必要,更是有人觉得交通事故似乎离自己很远,但就是这份侥幸心理,往往会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2022年8月21日中午12时许,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称,平洞工业园区十字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骑车人受伤,现场已有人拨打120救护车。接到事故报警后,民警立即带队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民警看到一辆散了架的二轮电动车倒在马路中间,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停在路边,伤者头部受伤正在接受医生的急救处理并送往了医院。随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并查阅了该路口公共视频监控,发现事故发生时,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由平洞隧洞方向向平洞工业园区方向行驶,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从望谟高速西站方向向城区方向行驶,当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平洞红绿灯路口处时,王某直接选择闯红灯通过路口,这时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也刚好通过路口,便遇到正在闯红灯的王某,导致陈某刹车不及与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加上相撞前,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并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王某头部与小轿车前挡风玻璃碰撞后跌落在前方道路上,导致头部受伤,加重了事故后果,所幸的是王某伤势并无大碍。


  经事故民警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由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导致,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绿灯正常通过路口在本起事故中并无过错。


  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黔西南州望谟交警提示:生命可贵,莫闯红灯!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牢记交通安全理念,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任性驾驶,将意外伤害减少到最低!(陈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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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山遇水浏览:8084评论: 0 兴义之窗
  •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但有的驾驶人,就是对信号灯视而不见,就是觉得佩戴安全头盔没有必要,更是有人觉得交通事故似乎离自己很远,但就是这份侥幸心理,往往会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2022年8月21日中午12时许,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称,平洞工业园区十字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电动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骑车人受伤,现场已有人拨打120救护车。接到事故报警后,民警立即带队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民警看到一辆散了架的二轮电动车倒在马路中间,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停在路边,伤者头部受伤正在接受医生的急救处理并送往了医院。随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并查阅了该路口公共视频监控,发现事故发生时,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由平洞隧洞方向向平洞工业园区方向行驶,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从望谟高速西站方向向城区方向行驶,当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平洞红绿灯路口处时,王某直接选择闯红灯通过路口,这时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也刚好通过路口,便遇到正在闯红灯的王某,导致陈某刹车不及与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加上相撞前,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并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王某头部与小轿车前挡风玻璃碰撞后跌落在前方道路上,导致头部受伤,加重了事故后果,所幸的是王某伤势并无大碍。


      经事故民警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由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导致,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绿灯正常通过路口在本起事故中并无过错。


      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黔西南州望谟交警提示:生命可贵,莫闯红灯!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牢记交通安全理念,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任性驾驶,将意外伤害减少到最低!(陈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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