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册亨县积极探索打造优质巡察干部人才库,先后出台了《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措施》,切实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保持库内人员随时充满活力,蓄备有生力量,确保“战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县委巡察办每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要求报送巡察人才信息,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巡察人才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通过“单位推荐+组织审查”,择优将全县各级各部门优秀科级干部纳入巡察组长库,将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和年轻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同时,建立完整巡察人才库档案,把个人年龄、健康情况、专业、特长等信息纳入建档内容,以便作为工作分工参考,让库内人员专业特长得到充分发挥。
充分发挥“熔炉”作用,点燃巡察抽调干部的工作激情。县委巡察机构对抽调参加巡察工作人员实行“一轮一测评”“一轮一鉴定”“一年一评比”。每一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机构对抽调人员现实表现进行测评,按照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工作者,出具工作表现情况鉴定,报县委组织部门并反馈抽调人员单位,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每年底,县委巡察机构对连续参加巡察工作半年以上抽调人员现实表现进行评比,按照20%的比例评出“优秀”等次人选,并将评优情况反馈抽调人员单位,所评“优秀”等次不占巡察机构和所在单位优秀名额。抽调干部参加巡察工作1年以上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同时,对不能胜任巡察工作的干部,实行“退回”制度,及时进行调整,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领回。
通过推荐和严格审查,截至目前,册亨县巡察人才库内人员85名,其中,巡察组长15名,巡察人员70名。近年来,直接从巡察人才库内调到巡察机构6人,通过巡察推荐到领导岗位7人,向抽调人员单位提出建议并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4人。巡察人才库中坚作用、“熔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巡察工作中,将持续发挥巡察“熔炉”作用,让优秀年轻干部在巡察工作“舞台”上得到磨炼,实现人才培养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