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名称:吉祥小区7号门面
二、标的情况简介:
标的位置:遵义路2巷电大对面
三、招租单位: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标的实地踏勘联系人信息:
姓名:孙先生 联系电话:15597991113
姓名: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85940869
五、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六、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承租人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不得用于从事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
七、竞租报名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5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5日下午15时止,报名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
(三)报名地点: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兴义市铭都公寓A栋13楼;
(四)交易地点: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八、竞价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交纳时间:意向竞买方须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5日下午15:00前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至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温馨提示:建议竞租人用本人银行卡交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汇款账号:090010001700012324
(二)转账注意事项
1.竞租人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详细用途;
2.转账方式支持柜台转账,网银转账;
3.建议竞租人于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汇款,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
4.未竞价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的退还,在现场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财务部原路自动退还保证金;
5.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在竞得人与招租单位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由财务部原路退还。
九、竞租交易规则和方法
1.本次交易采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下午14:30至15:30时止;
2.本次报价在报价期限内采用起始价加增价幅度正整数倍递增报价,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竞价幅度为500元或以上倍数,报价截止时间,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以自然人身份竞租的,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以企业身份竞租的,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竞租人成功报名,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公告内容;
6.竞租人在参加报价时应事先对标的实地踏勘,仔细了解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做出报价行为,一经报价,不得撤销,反悔或不承认报价事实的,招租人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十、特别约定
(一)该门面以现状出租,招租单位不对门面进行改造、装修、整理;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门面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并且不得破坏门面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门面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门面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十一、其他约定
(一)本标的租期为1年,租赁期限满后,招租单位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二)竞得人须在现场报价活动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成交款项也可直接到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刷卡,不收现金;
(三)竞得人按照公告约定,在现场报价活动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按《房屋租赁合同》交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招租人有权重新组织招租。
十二、公告发布
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本招租公告和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黔西南州金诚辉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