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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州检察院生态处到望谟县 检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更新:2016-8-5 11:16|编辑:小西柚|浏览:3734|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  2016年8月4日,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吴开艳、州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龙正超、生态处处长谢永鸿等一行五人到望谟县检察院检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望谟县检察院邀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参 ...
  2016年8月4日,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吴开艳、州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龙正超、生态处处长谢永鸿等一行五人到望谟县检察院检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望谟县检察院邀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参加,汇报工作在该院六楼召开,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仕辉主持,该院领导班子和生态专项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副检察长梁大黻汇报了2016年1至7月份该院生态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其次,该院生态科科长专题汇报了该院“补植复绿”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随后,参会的林业局党组书记王建雄从林业局方面对怎么样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补植复绿工作作了详细介绍,并表示,会一如既往的注重这项工作,将该项工作做好、做出特色、做出亮点。最后,森林公安局局长杨俊从公安机机关方面,对补植复绿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做了详细的汇报。

  听取汇报后,吴开艳副处长对望谟县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给了充分的肯定,尤其对该院的“补植复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该院“补植复绿”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补植复绿”机制与法庭量刑建议的结合,达到惩罚和教育双赢的目的。二是进一步扩建“补植复绿”基地的规模,不定期派员对“补植复绿”基地补植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主要是要让检察建议不停留在纸质的回复上,该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该补植的要确保树苗种下去。

  会后,吴开艳副处长一行亲临望谟县“补植复绿”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副检察长梁大黻介绍了“补植复绿”点的规划范围、补植树种、树木的成活率等。吴开艳副处长一行对补植树苗长势好、成活率高、“补植复绿”点面积大给了高度肯定,认为望谟县补植复绿工作在部门间的配合、资金来源、土地规划、林业权属等具体操作方面结合实际,有特色,有亮点,很规范。她强调,一定要继续做好“补植复绿”工作,认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学习的望谟经验。(蒙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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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州检察院生态处到望谟县 检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编辑:小西柚浏览:3734评论: 0 兴义之窗
  •   2016年8月4日,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吴开艳、州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龙正超、生态处处长谢永鸿等一行五人到望谟县检察院检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望谟县检察院邀请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参加,汇报工作在该院六楼召开,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仕辉主持,该院领导班子和生态专项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副检察长梁大黻汇报了2016年1至7月份该院生态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其次,该院生态科科长专题汇报了该院“补植复绿”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随后,参会的林业局党组书记王建雄从林业局方面对怎么样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补植复绿工作作了详细介绍,并表示,会一如既往的注重这项工作,将该项工作做好、做出特色、做出亮点。最后,森林公安局局长杨俊从公安机机关方面,对补植复绿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做了详细的汇报。

      听取汇报后,吴开艳副处长对望谟县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给了充分的肯定,尤其对该院的“补植复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该院“补植复绿”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补植复绿”机制与法庭量刑建议的结合,达到惩罚和教育双赢的目的。二是进一步扩建“补植复绿”基地的规模,不定期派员对“补植复绿”基地补植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三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主要是要让检察建议不停留在纸质的回复上,该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该补植的要确保树苗种下去。

      会后,吴开艳副处长一行亲临望谟县“补植复绿”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副检察长梁大黻介绍了“补植复绿”点的规划范围、补植树种、树木的成活率等。吴开艳副处长一行对补植树苗长势好、成活率高、“补植复绿”点面积大给了高度肯定,认为望谟县补植复绿工作在部门间的配合、资金来源、土地规划、林业权属等具体操作方面结合实际,有特色,有亮点,很规范。她强调,一定要继续做好“补植复绿”工作,认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学习的望谟经验。(蒙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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