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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让日子更有温度 —— 望谟县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更新:2021-9-9 10:09|编辑:山遇水|浏览:2814|评论: 0 |来源: 黔西南日报
摘要:  “在我困难的时候,国家给低保让我和两个孩子生活有了保障。孩子读书,吃午餐不要钱,还有住宿,让我在外放心打工,国家给的好政策,我一辈子也无法报答,共产党真的太好了!”这是望谟县石屯镇喜独村村民韦光合 ...
  “在我困难的时候,国家给低保让我和两个孩子生活有了保障。孩子读书,吃午餐不要钱,还有住宿,让我在外放心打工,国家给的好政策,我一辈子也无法报答,共产党真的太好了!”这是望谟县石屯镇喜独村村民韦光合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20年11月,望谟县10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6683户11599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中以99.88%的群众认可度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

  望谟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部署推进,着力强化财力投入,不断完善救助制度,构建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基本兜底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为全县广大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密实的民生安全网。

  “多亏有医保、大病救助还有民政局的临时救助,不然我根本没钱治病。”杨方周是望谟县郊纳镇高寨村人,2016年患上肾衰竭多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0多万元。这笔医药费让本就贫困的一家陷入困境。还好社会救助“雪中送炭”,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现在每次去医院血液透析,报销后我只掏五六十元了。如果没有国家给报销,我们真的是无法承担这个费用!”

  疾病,给杨方周一家带来了寒冬。幸运的是,国家的好政策,及时为其家庭送去了温暖。2018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机遇,杨方周一家5口人搬迁到望谟县蟠桃街道蟠桃园社区,享受新的生活条件。同时,社区将杨方周一家纳入了城市低保对象,全家每月可领到1023元的低保金。杨方周及妻子方兴来、大儿子杨宏江被安排在社区当保洁员,按月领取800元工资。“我小孩在读大学,得到国家贫困学生助学金,解决了家里的大困难。如果没有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这个家就真的要被拖垮了。”

  为帮助更多像杨方周一样的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望谟县不断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县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突破户籍限制,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个人和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今年1至8月,望谟县临时救助人数284户800人,发放救助金78.58万余元,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补齐社会救助政策短板的作用。

  虽然彻底康复还需要一些时间,但杨方周已经盘算好了,“现在政策这么好,我们自己也要努力,等我病好了就出去务工,相信家里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对于未来,他充满了信心。

  望谟县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作用,不断提升低保保障水平,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定期对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公开核查情况,按照动态管理及时新增和取消,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特别是“两类人员”的保障,望谟县继续落实好“两类人员”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社会救助,确保政策措施精准落地、落细、落到位。8月份已将2311名脱贫不稳定户纳入低保保障,边缘易致贫户4245人纳入低保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共纳入低保保障11128人。今年以来,望谟县完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62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年每人4308元;今年8月,望谟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31944人,1至8月共发放低保金6392.72万余元;8月份城市低保对象在册6416人,1至8月共发放低保金62.6万余元。

  今年以来,望谟县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切实抓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在基层的落实,打通救助政策执行的“最后一百米”,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该县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施保,保障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高有低,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通过持续加强与扶贫部门工作对接和政策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孩子能考上大学,我在家也能安心挣钱,做梦也没想到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是党的扶贫政策让我拔掉了‘穷根’。”8月7日,在望谟县石屯镇喜独村,村民王阿力说起这两年家里的喜事,喜不自胜。

  王永梅是王阿力长女,2019年考取广州外语外贸大学,是全村第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学生,其父身体不好,父母不识字,外出务工都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工资收入不高,加之上有常年患病的年迈老母亲,要想供女儿上大学,家庭困难可想而知。

  驻村帮扶干部向王阿力一家宣传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当年,王阿力长女王永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和望谟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金5000元,让孩子顺利走进大学的校门。与此同时,驻村工作队还帮助王永梅联系了兴义市一家企业爱心人士对她进行资助,在校期间每个月给予800元生活费,直至大学毕业。

  近年来,望谟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构筑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

  望谟县严格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做到民政管名册、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低保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今年8月,望谟县在册特困供养保障对象1190人,1至8月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46.43万余元;8月份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38人,发放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25人。1至8月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别152.78万元和352.3万余元;8月望谟县共有孤儿95人,1至8月共发放孤儿养育费92.36万元;8月在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1人,1至8月共发放基本生活费87.4万余元。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望谟县委、县政府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把握民生脉动,夯实民生底线,为困难群众撑起民生“保护伞”。(岑志福 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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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困难的时候,国家给低保让我和两个孩子生活有了保障。孩子读书,吃午餐不要钱,还有住宿,让我在外放心打工,国家给的好政策,我一辈子也无法报答,共产党真的太好了!”这是望谟县石屯镇喜独村村民韦光合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20年11月,望谟县10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6683户11599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中以99.88%的群众认可度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

      望谟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部署推进,着力强化财力投入,不断完善救助制度,构建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基本兜底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为全县广大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密实的民生安全网。

      “多亏有医保、大病救助还有民政局的临时救助,不然我根本没钱治病。”杨方周是望谟县郊纳镇高寨村人,2016年患上肾衰竭多次住院治疗,共花费10多万元。这笔医药费让本就贫困的一家陷入困境。还好社会救助“雪中送炭”,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现在每次去医院血液透析,报销后我只掏五六十元了。如果没有国家给报销,我们真的是无法承担这个费用!”

      疾病,给杨方周一家带来了寒冬。幸运的是,国家的好政策,及时为其家庭送去了温暖。2018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机遇,杨方周一家5口人搬迁到望谟县蟠桃街道蟠桃园社区,享受新的生活条件。同时,社区将杨方周一家纳入了城市低保对象,全家每月可领到1023元的低保金。杨方周及妻子方兴来、大儿子杨宏江被安排在社区当保洁员,按月领取800元工资。“我小孩在读大学,得到国家贫困学生助学金,解决了家里的大困难。如果没有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这个家就真的要被拖垮了。”

      为帮助更多像杨方周一样的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望谟县不断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县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突破户籍限制,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个人和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今年1至8月,望谟县临时救助人数284户800人,发放救助金78.58万余元,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补齐社会救助政策短板的作用。

      虽然彻底康复还需要一些时间,但杨方周已经盘算好了,“现在政策这么好,我们自己也要努力,等我病好了就出去务工,相信家里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对于未来,他充满了信心。

      望谟县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作用,不断提升低保保障水平,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定期对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公开核查情况,按照动态管理及时新增和取消,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特别是“两类人员”的保障,望谟县继续落实好“两类人员”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社会救助,确保政策措施精准落地、落细、落到位。8月份已将2311名脱贫不稳定户纳入低保保障,边缘易致贫户4245人纳入低保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共纳入低保保障11128人。今年以来,望谟县完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62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年每人4308元;今年8月,望谟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31944人,1至8月共发放低保金6392.72万余元;8月份城市低保对象在册6416人,1至8月共发放低保金62.6万余元。

      今年以来,望谟县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切实抓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在基层的落实,打通救助政策执行的“最后一百米”,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该县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施保,保障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高有低,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通过持续加强与扶贫部门工作对接和政策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覆盖,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孩子能考上大学,我在家也能安心挣钱,做梦也没想到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是党的扶贫政策让我拔掉了‘穷根’。”8月7日,在望谟县石屯镇喜独村,村民王阿力说起这两年家里的喜事,喜不自胜。

      王永梅是王阿力长女,2019年考取广州外语外贸大学,是全村第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学生,其父身体不好,父母不识字,外出务工都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工资收入不高,加之上有常年患病的年迈老母亲,要想供女儿上大学,家庭困难可想而知。

      驻村帮扶干部向王阿力一家宣传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当年,王阿力长女王永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和望谟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金5000元,让孩子顺利走进大学的校门。与此同时,驻村工作队还帮助王永梅联系了兴义市一家企业爱心人士对她进行资助,在校期间每个月给予800元生活费,直至大学毕业。

      近年来,望谟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构筑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

      望谟县严格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做到民政管名册、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低保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今年8月,望谟县在册特困供养保障对象1190人,1至8月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46.43万余元;8月份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38人,发放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25人。1至8月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分别152.78万元和352.3万余元;8月望谟县共有孤儿95人,1至8月共发放孤儿养育费92.36万元;8月在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1人,1至8月共发放基本生活费87.4万余元。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望谟县委、县政府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把握民生脉动,夯实民生底线,为困难群众撑起民生“保护伞”。(岑志福 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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