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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公开宣判24名危险驾驶罪1至8个月拘役

更新:2020-6-15 09:36|编辑:山遇水|浏览:1928|评论: 0 |来源: 普安县交通警察大队
摘要:  6月11日,黔西南州普安县24起危险驾驶案件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并已生效的24名犯危险驾驶罪一行人进行收监。据悉,这24 ...
  6月11日,黔西南州普安县24起危险驾驶案件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并已生效的24名犯危险驾驶罪一行人进行收监。据悉,这24人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1至8个月,并处罚金2000至80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震慑效果。


  据了解,案列【梁某】梁某驾驶车辆在江西坡镇,因酒后驾驶被查获,遂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司法鉴定梁某乙醇含量为243.9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值,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公诉。其余23名因超员、醉酒危险驾驶机动车人员同请时被提起公诉。被判刑事拘役1至8个月,并处罚金2000至8000元。

  交警:我们是普安县交警大队的,我们有几个问题问你,你如实回答。

  梁某:好

  交警:你是犯什么罪被判拘役的?

  梁某:危险驾驶

  交警:你被判了多久?

  梁某:两个月

  交警:处罚金没有?

  梁某:处罚金的,4000元

  交警:对此你有什么想法吗?

  梁某:没有

  交警:你出来以后有什么打算?

  梁某:出来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好的公共交通驾驶员,不在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尤其是交通安全这块。


  此外,交警部门已作出处罚决定,吊销梁某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梁某因此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当晚21时,普安交警协调多部门对24名因超员、醉酒危险驾驶机动车人员及2名失火、盗窃犯罪嫌疑人送至普安县看守所收监。

  据普安县交警队民警吴克疆介绍:今天我们普安县公安、法院、检院和医疗部门通过协调会,把这一次一起生效判决的是26个人,送入普安县公安局看守所执行生效的裁决,这26人里有24人事涉嫌醉酒驾驶,全部属于醉酒驾驶。另外两个,一个是盗窃,一个 失火。这24个危险驾驶罪分别由法院作出的判决是一个月至五个月的拘役,罚金是一千至八千的罚金不等。今天全部送入看守所拘留,通过协调沟通,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送检的过程中,核酸筛查、肺部CT检查,还有五项检查等等的一系列和医院、防疫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开辟绿色通道,一次就顺利的把这26个人全部收监。醉驾的24人事从3月18号至5月期间的醉酒驾驶,这些醉酒驾驶的人员我们采取的是集中收监。通过这些醉酒驾驶我们长期以来的高压式态的打击力度,得到有效的制止醉酒驾驶频发的势头。自从我们普安10﹒13事故发生以来,就是因为醉酒驾驶造成的,所有现在通过这一阶段高压式态的打击对危险驾驶的整设力度非常的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此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醉驾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搞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生命,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高宇 杨娟 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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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公开宣判24名危险驾驶罪1至8个月拘役

  • 编辑:山遇水浏览:1928评论: 0 普安县交通警察大队
  •   6月11日,黔西南州普安县24起危险驾驶案件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并已生效的24名犯危险驾驶罪一行人进行收监。据悉,这24人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1至8个月,并处罚金2000至80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震慑效果。


      据了解,案列【梁某】梁某驾驶车辆在江西坡镇,因酒后驾驶被查获,遂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司法鉴定梁某乙醇含量为243.9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值,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梁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公诉。其余23名因超员、醉酒危险驾驶机动车人员同请时被提起公诉。被判刑事拘役1至8个月,并处罚金2000至8000元。

      交警:我们是普安县交警大队的,我们有几个问题问你,你如实回答。

      梁某:好

      交警:你是犯什么罪被判拘役的?

      梁某:危险驾驶

      交警:你被判了多久?

      梁某:两个月

      交警:处罚金没有?

      梁某:处罚金的,4000元

      交警:对此你有什么想法吗?

      梁某:没有

      交警:你出来以后有什么打算?

      梁某:出来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好的公共交通驾驶员,不在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尤其是交通安全这块。


      此外,交警部门已作出处罚决定,吊销梁某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梁某因此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当晚21时,普安交警协调多部门对24名因超员、醉酒危险驾驶机动车人员及2名失火、盗窃犯罪嫌疑人送至普安县看守所收监。

      据普安县交警队民警吴克疆介绍:今天我们普安县公安、法院、检院和医疗部门通过协调会,把这一次一起生效判决的是26个人,送入普安县公安局看守所执行生效的裁决,这26人里有24人事涉嫌醉酒驾驶,全部属于醉酒驾驶。另外两个,一个是盗窃,一个 失火。这24个危险驾驶罪分别由法院作出的判决是一个月至五个月的拘役,罚金是一千至八千的罚金不等。今天全部送入看守所拘留,通过协调沟通,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送检的过程中,核酸筛查、肺部CT检查,还有五项检查等等的一系列和医院、防疫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开辟绿色通道,一次就顺利的把这26个人全部收监。醉驾的24人事从3月18号至5月期间的醉酒驾驶,这些醉酒驾驶的人员我们采取的是集中收监。通过这些醉酒驾驶我们长期以来的高压式态的打击力度,得到有效的制止醉酒驾驶频发的势头。自从我们普安10﹒13事故发生以来,就是因为醉酒驾驶造成的,所有现在通过这一阶段高压式态的打击对危险驾驶的整设力度非常的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此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醉驾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搞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生命,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高宇 杨娟 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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