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张 宏) 5月1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贵州省出台了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科学统筹优化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布局结构,其中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普通高级中学规模不超过5000人。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利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期待,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出台“五个重点任务”统筹优化全省教育资源布局结构。
优化基础教育布局结构。紧密结合本地地理特征、交通资源、新型城镇化进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城乡学龄人口流动变化等因素,统筹整合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城镇幼儿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农村幼儿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普通高级中学规模不超过5000人,完全中学普通高中阶段规模不超过3000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和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现有大班额、大校额要逐步化解达到标准。
加强和规范城镇小区配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严格执行《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依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统称学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优先举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县域内城镇公办幼儿园占比达不到50%的,须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按照“一体两翼多中心”的职业院校空间布局,以实施中职强基工程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确保中职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全省中职学校调整到140所左右,每所规模宜控制在3000人以上、5000人以内。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按照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完善功能、提升内涵、创新发展的要求,谋划好“十四五”高等院校设置规划,服务急需必需,科学做好增量。新设置专科(高职)学校规模不宜少于3000人、普通本科院校不宜少于5000人。
做好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利用工作。落实好《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以县为主、科学规划,教育优先、合理利用,严格程序、依法处置,尊重史实、保护权益”原则,紧密衔接区域教育布局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和村庄规划,统筹制定综合处置利用实施方案,优先用于保障教育及农村公益性事业需要,同时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分类指导、盘活资源,依法依规采取拆除后复绿复垦、置换、出租等方式进行处置,寻求最合理的处置利用方式,力求处置效益最大化。
据介绍,为保障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有效实施,省教育厅在要求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用地保障、强化经费投入、强化备案督查的基础上,还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发展成果,提高教育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