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快整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扶贫办以“四项举措”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规范项目流程。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环节工作,专门组建专家组实行项目阳光操作,实行专家组全程参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兴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兴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实施细则(试行)》《兴义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方案》等系列管理制度。
狠抓项目推进。按照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总体要求,严格按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论证、市审定、录入备案的程序,及时出台了《兴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工作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项目录入并开展论证工作,审定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入库1070个,其中:2018年134个、2019年209个、2020年74个。
用准扶贫资金。2018年上级已下达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3437.28万元(其中,3099.17万元用于发展产业项目,27万元统筹用于2018年扶贫项目管理费,40万元用于基层设施,271.11万元用于全市“特惠贷”贴息资金),共实施项目70个,主要用于发展短、平、快项目65个,累计覆盖贫困户10280户27395人。资金严格按乡级报账制进行拨付,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已全部实施结束,资金项目备案率、拨付率、竣工率、报账率为100%。
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特惠贷”规范管理及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出台了《兴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工作方案》,结合省交叉检查及州审计反馈的问题,为彻底解决“特惠贷”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特惠贷”使用和管理,市扶贫办及时提请兴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并出台了《兴义市开展“特惠贷”贷款户回访调查工作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特惠贷”回访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入户调查和复核。(赵荣晨 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