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兴安办〔2018〕115 号)和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强化抓好《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近日,丰都中心小学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活动。
在学习宣传活动中,徐孝明校长对《实施办法》中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考核考察、第四章表彰奖励、第五章责任追究和第六章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要求老师们要做到:一是要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要强化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三是党政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方面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办法》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四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实施办法》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综合治理,狠抓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另外,学校还通过开办公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以讲座、研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此次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了责任担当。(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