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兴义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10月23日至30日,兴义市人社局联合卫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开展了联合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医药机构43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成效明显。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有关部门精心准备、认真实施、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确保行动高效有序。
一是吃透精神,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检查行动开展前,由市人社局牵头,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领会吃透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拟定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专项行动检查队伍,加强组织协调,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认真履职,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紧盯医保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两定机构”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聚焦发现是否存在虚报套取、诱导骗保、虚假挂床,违规、超标准收费,套刷社保卡等问题,并对大额、多频次报销的参保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各种违规案例进行梳理并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攻势,对违规犯罪分子形成震慑。
三是依法严惩,聚焦形成长效机制。专项行动中,行动小组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查处和纠正“两定机构”违反协议行为,强化其法律意识,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例,要根据医保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经办机构要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违规违法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治理体系,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日常巡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源头防范,推进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序发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刘秋霞 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