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您好!欢迎来到兴义之窗/ 手机客户端/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兴义之窗

您现在的位置:兴义之窗>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贞丰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贞丰

坡妹司法所对首例酒驾被判刑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

更新:2016-4-5 11:25|编辑:千羽寻|浏览:2738|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近日,坡妹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新增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某进行宣告。
  近日,坡妹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新增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某进行宣告。

  该社区矫正人员是坡妹司法所首次接收的酒驾被判刑矫正人员。2015年11月17日,王某某在贞丰县珉谷镇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贞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

  宣告中,司法所工作员按照宣告流程,依次对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员及职责等有关事项进行宣告,同时与社区矫正人员签订宣告书。

  宣告结束后,司法所工作员和派出所蒲所长又对该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强调酒驾不仅危及自身安全同时也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杜绝酒后驾驶。今后要遵纪守法,服从司法监管。(万世洪)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惊讶

网友点评(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 暂无任何评论,赶快抢沙发!
查看全部评论(0)

更多信息 >>图片推荐

《兴义之窗》简介|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广告服务|QQ|布苗之乡|手机客户端

运维:黔西南州金州在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黔西南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杜兴开 李梅 电话:0859-3244148

技术咨询:0859-3112359|投稿热线:0859-3114520|频道合作:18985992826|广告热线:0859-3554999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Copyright 1999 - 2019 Xyz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7001096号-6

返回顶部
> 本地资讯 县市动态 > 贞丰

坡妹司法所对首例酒驾被判刑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

  • 编辑:千羽寻浏览:2738评论: 0 兴义之窗
  •   近日,坡妹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新增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某进行宣告。

      该社区矫正人员是坡妹司法所首次接收的酒驾被判刑矫正人员。2015年11月17日,王某某在贞丰县珉谷镇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贞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

      宣告中,司法所工作员按照宣告流程,依次对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员及职责等有关事项进行宣告,同时与社区矫正人员签订宣告书。

      宣告结束后,司法所工作员和派出所蒲所长又对该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强调酒驾不仅危及自身安全同时也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杜绝酒后驾驶。今后要遵纪守法,服从司法监管。(万世洪)

    网友点评
    (温馨提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发言时请遵守相关法律)

    查看全部评论(0)

    兴义之窗反馈电话:18985992826

    公安机关备案号:黔522301020000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