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户签订规范合同,省工商局、省农业委员会联合发布《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贵州省是全国首个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出台示范合同的省份。
2018年以来,贵州省工商局联合省农委多次深入全省各地实地调研,充分吸纳六盘水市农村“三权”促“三变”改革、安顺市平坝区“塘约经验”等省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的先进经验。初稿形成后,面向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农业系统以及相关单位,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反复斟酌修改,并通过座谈、论证等方式进行分析汇总,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全面。正式发布前,省工商局将合同示范文本上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得到了有关专家的细致指导。
此次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全省各地现行“三变”改革实际,有效规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发挥了合同护农帮农的重要作用。
保障土地权益方面,合同示范文本紧紧抓住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中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通过对入股流转期限、合同期满交还土地条件等事宜进行约定,既避免农民土地被资本投机觊觎和侵蚀,又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解决因进城务工等原因造成农村土地闲置问题。
明确土地界限方面,合同示范文本对入股流转地块进行详细界定,入股土地与农民所持有的承包经营权证相一致,既方便合同当事人填写,又降低因入股流转土地界限不明引发纠纷的风险。
严守土地用途方面,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入股土地限于农业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或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明令禁止的其它方式使用土地;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等。
针对当前全省开展“三变”改革中土地流转入股方式的多样性,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同示范文本中合理设置入股方式参考,当事人可自由选择采取合作经营、折算入股或其它约定方式入股。
该合同示范文本对入股方式和分红方式进行分类,按照《贵州省农村“三变”改革操作指导流程(试行)》要求,突出股权保底分红基数,将入股分红方式分为一次性分红、固定分红、阶梯式分红等方式,在阶梯式中根据实际交易惯例提出增长比例,由当事人协商后自行填写,并在分红模式中进行提醒注意,以便合同双方灵活选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依法使用的前提下,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下一步,贵州省工商局将联合省农委指导全省各地加大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农村“沉睡”土地资源有效有序流转,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助推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全面胜利。 (宋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