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校对接+政策宣传保障。为确保我县农校对接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真正实现“农校对接”在助推农民致富推进同步小康的作用,我县在农校对接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都采取召开政策宣传宣讲会的方式,集中县、乡(镇)、街道、村、合作社法人、学校负责人、农户代表开展对“农校对接”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精神、操作注意流程事项等方面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让合作社、学校、农户三方都掌握相关政策、都了解相关注意事项、都愿意达成“共商共赢共识”。
二、农校对接+产品质量保障。硬件上,对已组建成立合作社,且合作社已实现大规模种植蔬菜、豆类、瓜类等农产品或实现规模化生猪、肉牛、家禽养殖的,建设了集冷库、屠宰、化验一体的配送中心和品种齐全的大棚育苗基地;同时,县委政府牵头、县直各部门顶力配合、县党支部结对扶贫办公室具体与相关农副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检测中心对接,负责抽调标准量的产品送检,以保证同批次产品质量,让农户种得放心,让学生吃得舒心;另外,县党支部结对扶贫办还通过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县直各部门分管领导请示回报,形成了合作社社员(种养殖户)定期到县参加培训学习的制度,并组织了“有机蔬菜、绿色蔬菜”种植和“新兴科技生猪肉牛家禽”养殖技术培训20余次,同时,对县属范围内种植或养殖同一种产品的合作社,利用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交流先进种养销经验,切实保障“农校对接”交易过程中农产品质量。
三、农校对接+产品产量保障。在产品产量保障方面,普安县采取的做法是通过“农校对接”双方签订供需协议,协议中明确载明农村合作社每月最低应供应的农副产品数量或肉牛生猪家禽量,并载明若合作社不能按时提供“协议规定量”农产品,除无条件为校方提供官方认可、质量过关的同类产品补充外,还应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对合作社法人代表、董事会、全体社员给予适量的经济处罚。
四、农校对接+产品销量保障。持续走高的销售量是保障供需双方长期合作的决定性因素,为了保障合作社生产农产品的销量,实现合作社社员的最大收入和最大效益,普安县党支部结对扶贫办及时搭建了“农校对接”协作平台,通过按月汇总全县各单位、各学校上报的蔬菜、肉类、配料类用量情况和各合作社本月供应蔬菜、提供肉类最大量,并将其及时公布到县结对扶贫办搭建的“农校对接”信息交换协作平台,让全县合作社、学校、单位及时查阅、共享信息,及时查看供销情况、及时调整供销计划,保证合作社生产产品当月最大限度销售,实现合作社效益最大化,最终达到实现农户收入最大化的目的。
五、农校对接+供需双方诚信和工作纪律保障。为维护供需双方诚信,促进工作落实,普安县一是建立了由县委常委深入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合作社和县属学校定期调研督导工作机制,县委常委定期对联系乡镇、联系单位“农校对接”开展工作情况亲自过问把关督检;并建立了党支部结对扶贫月通报制度,按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分别召开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副书记调度会和县直部门分管食堂的领导调度会,明确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具体抓,分管教育、农业的副职配合抓,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三是将党支部结对扶贫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部门党建约谈内容,同时纳入各单位、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
通过上述“农校对接+”模式的有效推广应用,截至目前,普安县已建成农业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58个,正在组建的合作社32个,已签约合作社(村党支部)30个,已向签约食堂销售产品1827.77万元;全县152所学校中已与合作社签约128所,已向签约合作社购买产品1661.4万元,超额完成了州下达1636.4万元的农校对接任务;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合作社签约48个,已完成产品购销166.37万余元;合作社、学校共覆盖贫困3779户15119人,已向合作社提供超过700万元的农产品,切实彰显了党建扶贫在同步小康创建中的关键性作用。(洪国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