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促进了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依法开展监督。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开展专题调研19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9个,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个,提出审议意见41条、建议31条;对县供电局、县农业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形成专题执法检查工作报告4个。
(一)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监督。
围绕经济建设,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2014年度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201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关于“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县城古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县乡、通村(组)道路建设情况报告,强化对国民经济运行、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提出了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强化财政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充分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税源培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建议26条。
(二)围绕民生实事,开展监督。
紧紧围绕贯彻实施《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殡葬改革推进工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工作、城市管理“脏、乱、差、堵”整治工作和城区绿化建设工作等事关民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在认真调研和审议的基础上,针对扶贫工作提出了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等6条审议意见;对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要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科学编制殡葬改革近、中、远规划等6条审议建议,为稳步推进集中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加强移民后扶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和有序引导移民融入城镇发展3条审议意见;对城市管理“脏、乱、差、堵”整治工作,提出了拆除县城区街道的违法违规建筑物、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管制、规划建设新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拆除老城区线路乱牵乱拉、商品交易归行划市等8条审议建议,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县城城区绿化建设工作,提出了以规划指导绿化建设、在“管”、“责”、“封”、“植”、“防”、“护”上下工夫等7条审议建议,促进“以树为纲,绿色小康”行动见成效。
(三)围绕依法行政,开展监督。
一是开展执法检查。除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外,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部法律的专项执法检查,提出执法检查整改建议30条,有效推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二是开展对县人民政府报备的3件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三是开展对县供电局、县农业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工作评议。围绕调查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对安龙供电局电压不稳、电力不足、用电安全及停电随意性大等问题;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农技人员培训等问题和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力、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不够等问题提出评议意见26条。被评议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件17件(次),转办12件,通过释法说理息访5件,办结率为100%。
(四)围绕公正司法,开展监督。
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深入到法院、检察院,对行政审判和控诉申诉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报告,对“两院”工作提出了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等6条审议建议,为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和法治安龙建设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法开展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2015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其中:任职33 人,免职 13人。接受辞职 2人,暂停县人大代表职务1人,补选了3名州级人大代表,12名县级人大代表。聘任了6名兼职委员。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事任免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县政府提请审议的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议案、安龙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8000亩出口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议案、2015年度“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议案和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依法作出了5项决议,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的作用。
三、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坚持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调研,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的形式,培训县人大代表1200余人次。同时还为人大代表征订《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刊物,为代表学习提供资料。组织部分县代表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学习培训。加强了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了代表的履职能力。
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实效,建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销号”制度。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收到的131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采取交办、会商、督办等方式进行办理。截止2015年12月,办理答复131件,办复率100%。在131件中,代表认为问题已解决的73件,占55.73%,正在解决的28件,占21.37%,因为政策因素或者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30件,占22.90%。人大常委会通过方法民意调查表,承办部门采取上门、邀请代表参加集中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态度满意的130件,占建议数的99。24%,基本满意的1件,占建议数的0。76%,不满意的没有,办理质量明显提高。
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开展了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视察活动和省、州人大代表对我县物流园区、金州农耕文化园、招商引资、殡葬改革推进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视察活动,代表们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部分州、县代表有针对性地提出将木咱行政管理权划回安龙进行管理等14条建议。积极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法庭行”、“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省州县25名人大代表开展2015年“人大代表法庭行”、“检察开放日”活动,使代表们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分别在招堤、栖凤、万峰湖、普坪、龙山、海子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面对面”的评议,增强代表为选民服务、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开展州、县优秀人大代表推荐评选工作。经过推荐评选,安龙县3名州人大代表被评为2015年度黔西南州第七届优秀人大代表。评选出17名优秀县人大代表。
四、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上台阶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工作方案》,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撰写心得体会。认真查找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三严三实”上存在的问题,班子共查找出问题7条,班子成员共查找出问题35条,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42条,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加以整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调查研究、工作评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双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干部之星”评比工作,将评比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学习教育和宣传。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目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开展了“走新路·怎么办”大讨论。举办5场专题讲座,对工会法、传染病防治法、气象法等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加大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修改完善了人大工作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共有400余篇宣传人大工作新闻稿件在各类网站和报刊上刊载1000余次。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共30000余册。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编印发行了《抗日战争中的安龙》一书,再现了安龙这座烽火边城在抗战中的珍贵史料和斗争史实。
(三)加强对镇(街道)人大的建设和指导。针对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指导相关镇(街道)依法选举镇人大代表,选举镇人大和镇政府班子,及时配备镇(街道)人大专职工作人员。为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需办公设备,创建“代表之家”,改善了镇(街道)人大的办公条件,为服务代表搭建了平台。
五、全面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按照县委安排,积极牵头做好民主法治领域改革相关工作,完成人民代表大会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在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督导、“小微企业”建设、计划生育检查、农业产业发展、信访维稳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较好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县大扶贫战略推进会精神,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 认真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等工作,在了解掌握贫困村贫困户情况的基本上,分析原因,制定帮扶措施,在招堤街道铜鼓井村、下扎村、阿兴村和普坪镇免补村等帮扶点,积极协调帮扶资金80余万元,帮助解决路灯、文化广场、道路硬化和修缮党员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所缺资金。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来积极的贡献。(胡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