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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检察院对刑事受害人家属实施救助

更新:2014-9-30 14:45|编辑:小叶子|浏览:1193|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9月28日,册亨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家属实施救助。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朝舒带领控申部门负责人来到庆坪乡四合村,将4000元救助金送到受害人家属罗某芬的手中,受害人家属对该院实施救助表示感谢 ...

  兴义之窗讯 9月28日,册亨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家属实施救助。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朝舒带领控申部门负责人来到庆坪乡四合村,将4000元救助金送到受害人家属罗某芬的手中,受害人家属对该院实施救助表示感谢。



  2014年6月9日晚,潘某某到本组其姐潘某英(系潘某某同父异母的姐姐)家要钱买肥料,潘某英赶集未归,其夫王某某因潘某某要钱产生争执,后用木棍将潘某某打成重伤,于7月12日死亡。


  潘某某生前有一位近80岁的老母亲罗某芬和一儿一女,女儿外嫁到其它乡镇,潘某某死亡后,其母年岁已高,失去劳动能力,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家庭困难尚未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和丧葬费,同时在救治潘某某欠下几千元的医疗费也无着落,致使被害人母亲罗某芬老人和儿子潘某翔生活陷入困境,由于生活所迫,潘某某的儿子潘某翔外出打工未归。


  该院院控申部门负责人日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经该院党组会议研究,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救助条件,决定分别给予潘某某的母亲罗某芬以及儿子潘某翔救助金2000元,用于解决被害人潘某某家属眼前生活的燃眉之急,受到当地群众的赞扬。(通讯员 韦应贵 潘彩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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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义之窗讯 9月28日,册亨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家属实施救助。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朝舒带领控申部门负责人来到庆坪乡四合村,将4000元救助金送到受害人家属罗某芬的手中,受害人家属对该院实施救助表示感谢。



      2014年6月9日晚,潘某某到本组其姐潘某英(系潘某某同父异母的姐姐)家要钱买肥料,潘某英赶集未归,其夫王某某因潘某某要钱产生争执,后用木棍将潘某某打成重伤,于7月12日死亡。


      潘某某生前有一位近80岁的老母亲罗某芬和一儿一女,女儿外嫁到其它乡镇,潘某某死亡后,其母年岁已高,失去劳动能力,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家庭困难尚未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和丧葬费,同时在救治潘某某欠下几千元的医疗费也无着落,致使被害人母亲罗某芬老人和儿子潘某翔生活陷入困境,由于生活所迫,潘某某的儿子潘某翔外出打工未归。


      该院院控申部门负责人日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经该院党组会议研究,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救助条件,决定分别给予潘某某的母亲罗某芬以及儿子潘某翔救助金2000元,用于解决被害人潘某某家属眼前生活的燃眉之急,受到当地群众的赞扬。(通讯员 韦应贵 潘彩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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