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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兑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100万元

更新:2015-12-30 14:52|编辑:千羽寻|浏览:1073|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12月上旬,安龙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148.96万元到普坪、招堤等13个镇(街道办)财政分局及安龙县林业局,目前,各镇(街道办)财政分局根据林业部门审核签署的面积。
  兴义之窗讯  12月上旬,安龙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148.96万元到普坪、招堤等13个镇(街道办)财政分局及安龙县林业局,目前,各镇(街道办)财政分局根据林业部门审核签署的面积,权属为国有的按每年每亩管护补助4.75元、权属为集体的按每年每亩管护补助14.75元进行套算造册,并委托农村商业银行以“一折通”的方式陆续兑现到管护人员手中。

  2015年,安龙县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8.79万亩,其中国有林为1.32万亩,集体林为77.47万亩,兑现前由林业部门按照管护合同的规定组织检查验收,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与集体签订管护合同,集体单位与专(兼)职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林农个人经营的重点公益林,由村集体签订管护合同,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为加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该县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安龙县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户,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在发放过程中不得“以拨代支”,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确保兑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广范接受群众监督。(通讯员 吴古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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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义之窗讯  12月上旬,安龙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148.96万元到普坪、招堤等13个镇(街道办)财政分局及安龙县林业局,目前,各镇(街道办)财政分局根据林业部门审核签署的面积,权属为国有的按每年每亩管护补助4.75元、权属为集体的按每年每亩管护补助14.75元进行套算造册,并委托农村商业银行以“一折通”的方式陆续兑现到管护人员手中。

      2015年,安龙县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8.79万亩,其中国有林为1.32万亩,集体林为77.47万亩,兑现前由林业部门按照管护合同的规定组织检查验收,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与集体签订管护合同,集体单位与专(兼)职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林农个人经营的重点公益林,由村集体签订管护合同,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为加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该县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安龙县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户,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在发放过程中不得“以拨代支”,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确保兑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广范接受群众监督。(通讯员 吴古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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