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桥二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兴义市北京路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天生桥二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决定对位于兴义市北京路的门面进行公开招租,并授权委托天生桥水力发电总厂全权负责相关事宜。
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物为兴义市北京路9栋、12栋、13栋临街门面共27间,均为经营性门面,门面按建筑面积大小分为三种规格:30.69㎡、28.52㎡、21.39㎡,层高均为5m左右,水电均已安装。
2.招租房提供的招租物为兴义市北京路9栋、12栋、13栋临街门面建筑物主体及进出建筑物的大门及外窗。室内装饰装修及给排水、电气设备安装等由承租人按施工图设计及国家规范自行负责。
3.此次招租采取分标段出租方式,1个门面为1个标段,总共27个标段,租赁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价。
4.原门面承租人欲继续承租的需参与本次公开竞价,并由招租人按照本公告竞价规则确定是否得以继续承租;原承租人不参与公开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本次公开竞价招租后原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优先承租权。
二、招租对象资格
1.竞租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或企业(含公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公司等)。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租赁。
三、招租期限及租金缴纳
1.本次招租期限为2年,出租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租金一年一收,先交后用。承租人应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前缴清下年度房租。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兴义市北京路1号天生桥水力发电总厂生产综合调度大楼11楼朱良仕处报名,联系电话:0859-3216018;13908596236。
报名人与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竞租人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须携带竞租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租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应提供:
1)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天生桥水力发电总厂组织对报名情况进行确认登记及开展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满足要求的报名竞租人,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竞租人,竞租人以该书面通知作为参加招租活动的凭证。
五、招租要求
1.本次竞租所涉及房屋的用途限于办公、住宿、仓储、商业以及科研、文化、福利等进行合法经营,不允许开设餐饮、娱乐场所,不得从事非法经营及活动,不得进行危化品存储及经营。如需改变用途须经出租人同意。
2.承租人(即竞得人)不得将所承租的门面整体或擅自拆分后部分转租(让)给第三方。
3.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不得欠租。
4.在承租期间,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承担承租场所的安全及消防管理责任。
5.承租人不得破坏房屋外观主体结构及已安装好的附属设施。
6.租赁区域内外招牌、广告及消防设施等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需交纳房屋履约保证金(房屋押金)2000元,若租赁期满,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无损,并结清水电等费用,则全额退还给承租人。
8.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所缴纳的房租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天生桥水力发电总厂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