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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开展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和管理人员培训

更新:2015-11-30 11:05|编辑:千羽寻|浏览:1292|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11月27日下午,安龙县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和管理人员培训开班典礼在县中等职业学校礼堂举行,41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开班仪式。
  兴义之窗讯  11月27日下午,安龙县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和管理人员培训开班典礼在县中等职业学校礼堂举行,41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开班仪式。

  为有效提升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主体责任,深化“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章行为治理,从源头上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花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2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09〕177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及时开展本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知识水平、安全技能和烟花爆竹事故的预防处置能力,促进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的规范经营、安全经营,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据悉,此次培训由县安监局和县职校共同举办,第一期学员来自海子、洒雨、笃山、普坪镇和钱相街道,各烟花爆竹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共有410余人参加培训。将系统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副局长熊显毕在讲话中指出: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克服困难,认真听讲,老师在传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的同时,还重点就烟花爆竹的购买、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进行详细讲解,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刘毅同志现场对学员授课。(通讯员 张思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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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义之窗讯  11月27日下午,安龙县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和管理人员培训开班典礼在县中等职业学校礼堂举行,41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开班仪式。

      为有效提升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主体责任,深化“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章行为治理,从源头上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花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2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09〕177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及时开展本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知识水平、安全技能和烟花爆竹事故的预防处置能力,促进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的规范经营、安全经营,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据悉,此次培训由县安监局和县职校共同举办,第一期学员来自海子、洒雨、笃山、普坪镇和钱相街道,各烟花爆竹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共有410余人参加培训。将系统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副局长熊显毕在讲话中指出: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克服困难,认真听讲,老师在传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的同时,还重点就烟花爆竹的购买、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进行详细讲解,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刘毅同志现场对学员授课。(通讯员 张思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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