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黔西南州普安县交警大队在县城主街道普天大道处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抱着“猜”交警天冷雾大不会查车的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幻想路上遇不到交警查车,谁知幻想破灭,交警依然在卡口等着的,在回家的半道上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车主企图混淆交警的盘问减轻处罚,说自己就喝了一杯白酒,后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出结果每百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56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车主眼看搪塞不过去,就乖乖就范了。
当天晚上8时40分左右,普安县交警大队依然向平常一样在该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这时一辆车号为云PU2**5白色越野车从石灰窑往普天大道方向驶来,驾驶员看到前方有很多交警查车,于是在卡口前100米处踩了一脚刹车观察了一下后又继续正常往交警设卡方向继续行驶,被执勤民警魏明拦下接受检查,驾驶人叫钱某,云南省丽江人士。被查后,钱某企图通过屏住呼吸,不让酒味扩散到空气中,使查车的民警闻不到酒味,但是这样的侥幸想法很快被打破了,于是交警就用速成酒精测试棒让驾驶员吹气,司机钱某对着酒精测试棒轻轻吹了一口气后,酒精测试棒立即响起发出警报,民警示意钱某下车接受检测。驾驶员刚开始说自己平常都不喝酒,自己也没有喝酒开车,民警再三询问下钱某承认自己喝了一小杯白酒,求交警放过自己一马。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在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下任何人都没有特权,于是查车民警用随身携带的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再次对廖某进行检测,钱某绞尽脑汁想法子逃避测试,多次检测未对酒精测试仪器里吹气,还催促交警赶紧检测尽快放他走,钱某几个喝了酒的朋友也显得很不赖烦,一个劲的跟交警纠缠,经过反反复复检测,钱某见推脱不了,只好老老实实接受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52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钱某交代,自己在普安县城某工地做工程,下班后无事决定放松下,约几个好朋友在一起吃饭喝酒,没想到自己不胜酒力,酒过三巡就有点昏了。由于家住在普天大道后面,心里猜想今天晚上天气那么寒冷而且雾也比较大,交警不可能设卡查车,就大胆的驾车载着一起喝酒的朋友往普天大道方向行驶回家,当行驶到普天大道路口时,没想到有那么多交警在查车,自己由于紧张中途停车思量了下,但觉得自己喝不多应该没事,就开到卡口上结果被查到了。钱某对自己的酒驾行为后悔不已,面对交警作了积极的反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依然要对钱某的酒驾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随后,查车民警魏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对钱某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王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