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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征寻合作经营伙伴公告

更新:2015-11-13 15:03|编辑:李小宝|浏览:4934|评论: 0 |来源: 兴义之窗
摘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拟将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合作经营权向社会征集合作伙伴。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征寻合作经营伙伴公告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511】49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拟将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合作经营权向社会征集合作伙伴,现委托州交易中心对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批准文件:州国资【2015】79号

  二、产权单位: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三、合作对象:企 业

  四、交易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的,作流标处理。

  (三)交易会议时,无意向合作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四)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合作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产权方代表和意向合作方进行协议商谈合作,协议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合作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争。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合作简介:

  以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征寻合作共同经营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为平台进行合作,黔西南广播电视台负责节目监制、审查和播出管理;合作方参与节目打造提升,负责该频率所有时段广告资源经营。

  六、合作期限及费用:

  1、合作期限为五年。具体时间以交易双方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时间为准。

  2、标的物起始价为3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以上倍数(最大10倍),须交纳竞价保证金5万元,每位报名参与的意向方须以起始价报价竞争。

  七、咨询方式:

  地   址 :桔山广电大楼四楼

  联 系 人:汪矗岑(州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18585909359

  八、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23日 下午:17:00时截止(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开户银行信誉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6、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单位和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有效,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上午:10时00分

  十、支付方式:

  1、竞争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合作经营成交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合作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清合作经营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项目合作事项作流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州交易中心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3日(日历日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标人以成交价款计算第一年第一季度(三个月)的款项须在公示期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到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合作满一个季度(三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下一季度(三个月)合作经营费交至黔西南广播电视台,以此类推直至合作期满。

  3、从合作经营的第二年开始,合作经营费每年递增10万元,按规定交付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4、中标人办理完成全部中标手续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黔西南广播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并交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到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合作期满无违约的,由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全款退还合作方)。

  5、未竞争成功方在公示期截止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州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一、产权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节目的监制审查和播出管理。

  2、保留《金州之声》、《义龙之声》、《民族之声》、《周三政风行风热线》、周五《金州法制时空》、及上级安排设置的节目或栏目。

  3、承担广播新闻原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4、党委政府明确的公益广告以及产权方主办的大型活动宣传以及上级安排需设置的栏目及节目,无条件安排播出。

  5、向合作方提供新闻综合广播FM107.9MHz相关资源,并按广播管理相关法规对播出节目进行监管,确保安全播出。

  6、向合作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7、若合作方广告和节目违反相关法律和政府规定,导致产权方承担不利后果,产权方有权向合作方追尝,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十二、合作方责任和权利:

  1、参与该频率节目的打造提升。依法经营该频率的广告资源,保证足额交纳产权方款项后拥有合法经营所得。

  2、负责自聘人员的一切费用。

  3、按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的有关法规,对广告进行制作发布。遵守广告法和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遵守产权方的规章制度,接受产权方对节目、广告经营的管理和监督,爱护产权方提供的环境和设备,执行产权方关于设备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违法广告的一切责任。

  4、按时足额交纳费用,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未交合作费用视为合作方违约,产权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产权方造成的损失。

  5、承担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

  十三、违约责任:

  1、若产权方违约,须退回风险保证金给合作方,并承担由此给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2、若合作方违约,则产权方有权没收合作方所交的风险保证金(含利息),并同时承担由此给产权方造成的损失。

  3、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定的协议条款为准。

  十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联 系 人:张锐思(州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59-3121710

  十五、公告发布网站:(<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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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州公易产【201511】49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拟将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合作经营权向社会征集合作伙伴,现委托州交易中心对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批准文件:州国资【2015】79号

      二、产权单位: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三、合作对象:企 业

      四、交易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的,作流标处理。

      (二)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的,作流标处理。

      (三)交易会议时,无意向合作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四)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合作方的,州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并见证交易过程,由产权方代表和意向合作方进行协议商谈合作,协议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合作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争。可选择电子竞价方式或传统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合作简介:

      以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征寻合作共同经营FM107.9MHz新闻综合广播为平台进行合作,黔西南广播电视台负责节目监制、审查和播出管理;合作方参与节目打造提升,负责该频率所有时段广告资源经营。

      六、合作期限及费用:

      1、合作期限为五年。具体时间以交易双方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时间为准。

      2、标的物起始价为3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以上倍数(最大10倍),须交纳竞价保证金5万元,每位报名参与的意向方须以起始价报价竞争。

      七、咨询方式:

      地   址 :桔山广电大楼四楼

      联 系 人:汪矗岑(州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18585909359

      八、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23日 下午:17:00时截止(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开户银行信誉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6、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单位和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资料(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有效,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上午:10时00分

      十、支付方式:

      1、竞争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合作经营成交价款,待办理完成全部合作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清合作经营成交价款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项目合作事项作流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州交易中心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3日(日历日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标人以成交价款计算第一年第一季度(三个月)的款项须在公示期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到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合作满一个季度(三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下一季度(三个月)合作经营费交至黔西南广播电视台,以此类推直至合作期满。

      3、从合作经营的第二年开始,合作经营费每年递增10万元,按规定交付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4、中标人办理完成全部中标手续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黔西南广播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并交纳10万元风险保证金到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合作期满无违约的,由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全款退还合作方)。

      5、未竞争成功方在公示期截止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保证金收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州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一、产权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节目的监制审查和播出管理。

      2、保留《金州之声》、《义龙之声》、《民族之声》、《周三政风行风热线》、周五《金州法制时空》、及上级安排设置的节目或栏目。

      3、承担广播新闻原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4、党委政府明确的公益广告以及产权方主办的大型活动宣传以及上级安排需设置的栏目及节目,无条件安排播出。

      5、向合作方提供新闻综合广播FM107.9MHz相关资源,并按广播管理相关法规对播出节目进行监管,确保安全播出。

      6、向合作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7、若合作方广告和节目违反相关法律和政府规定,导致产权方承担不利后果,产权方有权向合作方追尝,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十二、合作方责任和权利:

      1、参与该频率节目的打造提升。依法经营该频率的广告资源,保证足额交纳产权方款项后拥有合法经营所得。

      2、负责自聘人员的一切费用。

      3、按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的有关法规,对广告进行制作发布。遵守广告法和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遵守产权方的规章制度,接受产权方对节目、广告经营的管理和监督,爱护产权方提供的环境和设备,执行产权方关于设备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违法广告的一切责任。

      4、按时足额交纳费用,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未交合作费用视为合作方违约,产权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产权方造成的损失。

      5、承担合作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

      十三、违约责任:

      1、若产权方违约,须退回风险保证金给合作方,并承担由此给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2、若合作方违约,则产权方有权没收合作方所交的风险保证金(含利息),并同时承担由此给产权方造成的损失。

      3、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定的协议条款为准。

      十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联 系 人:张锐思(州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59-3121710

      十五、公告发布网站:(<http://ztb.qxn.gov.cn/>或百度搜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州黔西南和兴义之窗。

      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局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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